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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山日出
这是“替另一个人完成遗愿”的故事,但它的核心并非遗愿本身,而是活下来的人如何从逝者的影子里走出来。
一
雨季的森林被浸透了,积水漫进鞋袜,两条腿沉甸甸的,像拖着两根锁链。阿米娜踏着腐叶和杂草,辟出一条路来,我踩着她的脚印,紧随其后。古树几乎包围了我们,枝叶在头顶编织成网,偶尔传来一两声猛禽的鸣叫,我抬起头,鹰鹫灰色的影子从“网眼”中掠过,像一片不祥的云。
才走了半日,我已感到脚底酸痛,脚踝被鞋子边缘磨出一道血痕。我恳求阿米娜,歇一会儿再走吧。她拒绝得很干脆,说如果我们不能在日落前走出林子,就要在湿漉漉的灌木丛里过夜了。我望向前方,树林像一道幕墙,把前路都遮住了,墙内仿佛是另一套计量法则,时间和距离都无比漫长,外面已是数日,林内才过半晌。
我咬着牙又走了一会儿,踢到一块朽木,忍不住发出一声呻吟。阿米娜叹了口气,蹲下来帮我系紧鞋带,用一只胳膊扶住我,说:“这样会好一点吗?”我点点头。她的身体结实而温暖,散发着微咸的汗味,我把身体一侧的重量压在她身上,像靠着海边的沙堆。
阿米娜是这里唯一的女性向导,我刚到坦桑尼亚时,她还在带队。工作人员说不要求性别的话,可以帮我安排其他向导。我谢绝了,坚持等她回来。基地里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但阿米娜出现时,我只需一眼,就知道那是她,绝不会认错。她丰满而健硕,手臂上的肌肉小山包似的鼓起。当她转过头,我看到一条疤痕截断了她的左眉,贴着眼角,一直延伸到太阳穴。她令我想起艺术公园里的女战士雕像,但是她身上又有一种强烈的母性力量,让人觉得可以信赖和依靠。她当时也一眼认出了我,径直走到我面前,用厚实的臂膀拥抱了我,说:“我听说有个中国女孩儿一直在这里等我,就是你吧?我的朋友。”
阿米娜才二十多岁,但做这一行已经五年了。她说如果不做这份工作,她就要回去结婚生子。她十八岁那年,父亲帮她选好了结婚对象,那人已经有了三个老婆,愿意出十头羊和两头牛做彩礼,娶阿米娜做第四个妻子。那几年,来非洲的女游客越来越多,女向导变得炙手可热,一些公益组织发起项目,为当地青年女性提供培训,帮助她们成为旅游从业者,自力更生。阿米娜抓住这个机会,离开了家。她强壮敏捷,会开车,会用枪,英语说得流利,很快就拿到资格证,成为了这里的明星向导。
“我才不要嫁给他,他比我大了整整二十岁。”阿米娜说,“而且他很胖,走起路来肚子上的赘肉会上下晃荡。”她掂了掂我们的饮水袋,说,“就是这样晃荡的。”
我们终于在日落前走出丛林,抵达了中转的营地。外面还是傍晚,夕光笼罩着苍莽的草原,但林子里已经完全黑了下去,绞杀榕伸展着触手般的气根,像张牙舞爪的鬼怪。我们燃起篝火,把湿漉漉的裤腿烤干。阿米娜给我倒了一杯加糖的红茶,说可以让我快点恢复精神。茶汤散发着异香,从喉咙一寸一寸往下流,绷紧的神经也一寸一寸松了下来。
我们伴着火光闲聊,我指了指左边的眼角,问她:“向导是很危险的职业吧,这个疤是怎么来的?毒蛇?狮子?还是熊?”
阿米娜说:“都不是,是比猛兽还要凶残很多倍的东西。那么你呢,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我明白她的意思。这条路线路况复杂,难度很大,甚至常有野兽出没,来这里的都是经验丰富的徒步者。而我身材瘦小,野外知识少得可怜,实在与这里格格不入。我说:“我是为了一个朋友,我想完成她未竟的愿望。”
二
我是一个人来到这里的。在此之前,我在一家旅游杂志社做编辑。我们社位于一栋老旧的写字楼内,采光不好,头顶的灯永远白亮亮的,如同一间审讯室。大部分时间,我就坐在这里思考选题,写写稿子,把国外的新奇旅行地推荐给中国的读者。杂志社效益还不错时,我们常有机会带薪旅游,做些好玩的专题,工作还算愉快。随着纸媒日落西山,大部分版面就低价卖给了品牌商,靠刊登营销软文勉强度日。我给几十家酒店和餐馆写过文章,其中大多数我都消费不起,自然也无法亲身体验,只能凭着品牌方提供的照片看图说话,写作能力不升反降,常常枯坐一上午,只写出了“给您至尊奢华的度假体验”这样的陈词滥调。
有一次我在一个国外徒步网站上发现了一处日出营地,位于坦桑尼亚,处于半开发状态,一路人烟稀少,风景原始,可一览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全貌。这里可以欣赏到南半球最壮美的日出——红日从火山口缓慢升起,天空由蓝变橙,片片云霞如同血染。原本万籁俱寂的草原开始有了响动,兽群奔腾,飞鸟凌空,仿佛黎明唤醒了野性的大地。面对此景,人的一生渺小得可以忽略不计,生命也不过源起于片刻之前,一种无法言说的神秘力量在岩浆中孕育、涅槃,似要喷吐出一个新的纪元。
我写了篇文章介绍这条徒步线路,主编删删减减,最终只留了一页版面给我。它被安排在一系列珠宝广告大片之后,模特胸前的钻石占据了大半个画幅。
这原本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若不是后面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我应该会把它彻底忘掉。那期杂志发行一年后,我们找插画师约稿,我想起了一个很久没联系的朋友,她叫刘桐,是自由画手,在圈内小有名气。我打电话给她,那边接起后一片沉默,我以为信号不好,“喂”了几声,对方才缓缓开了口,声音沙哑,带着哭腔。接电话的不是她,是她母亲,刘桐竟于两个月前病逝,患的是急性白血病,发病突然,转入ICU没多久便宣告了死亡。“从确诊到离开才一个多月,太快了,好在没有遭太多罪。”刘母说道,也不知是在宽慰我,还是安慰她自己。
结束通话后,我转而去联系其他画手,脑袋却突然空了,讲起话来颠三倒四,一时竟忘了致电的目的。对方以为是什么恶作剧,不耐烦地挂断了电话。我心烦意乱,灌了一大口咖啡,喉咙突然一阵灼烧般的痛,上颚烫起了水泡,这才想起,咖啡是刚刚打出来的。我没法工作了,跟主编请了几天假,说有个很重要的朋友去世了,我得去看看她。
她叫刘桐,我也叫刘桐。这世上同名同姓的人很多,像孢子一样散落各处,然后有一天,我们相遇了。那年我八岁,跟着父母搬去新的城市,转入陌生的学校。入学那天,我在黑板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台下传来一阵清亮的笑声。我循着声音望过去,她坐在第一排,露出两颗虎牙,眼睛亮亮的,像两颗黑曜石。她指着自己的胸口说:“我也叫刘桐,也是梧桐树的桐。”
那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好像在一个全新的环境里,突然有了一个姐妹,一个分身,帮我卸掉了一半的孤独和忐忑。我出生在九月,她长我两个月,老师同学为了区分我俩,便叫她大刘桐,称我为小刘桐。我们很快成为一对好友,一下课就腻在一起,分享我们相遇前的生活,好像那些经历原本也属于自己,我们一直帮彼此保管着,直到某天和对方接上了头,对上了暗号,再如数奉还。
刘桐也是转校生,早我一年来到这里,和妈妈一起生活,从没见过爸爸。她妈妈说她爸早就死了,但我从大人们的闲谈中得知,她妈妈没有结婚,背井离乡生下了她,多年来辗转多地谋生,最终来到了这里。有男生说刘桐是“野孩子”,刘桐追上去,踹他的膝盖,拧他的耳朵,非得人家道歉求饶才肯放手。我擦掉她脸上的泪,捧着她的脸说,野孩子就野孩子,那是旷野的野,撒野的野,野性的野,就像《幽灵公主》里的小珊。她笑了,说:“我喜欢你说的这个野孩子,以后只能你这么叫我。”
一个同名同姓同龄的朋友突然离世,是什么感受?我知道生活糟透了,并且会一直糟糕下去,每天早上在闹钟响第三次时起床,在肮脏的煎饼摊买早餐,在九块九饮品店买咖啡,在工位上浏览购物网站,在周四期盼周末,在周末诅咒周一……单调,乏味,被规训,被异化,可我仍好好活着,靠这副肉身去见证和经历世界的起落。但是她呢?命运的潮汐漫上来,我游上了岸,她被淹没在原地,而我只能朝前走,无法回头。
我去了趟刘桐家,给她上了一炷香,请求刘母让我和她单独待一会。刘母指着地上几个大纸箱说:“桐桐平日喜欢看这些杂志,丢得家里到处都是,我看了伤心,就收了起来。卧室倒还维持着她生前的样子,你随便坐,想待多久都可以。”说完转身出去,带上了门。
我打开纸箱,是各类旅游杂志,这不意外,她从大学起就喜欢到处游荡,只是没想到她也收藏了我们社的杂志,从我转正那年起,一期不落。我随手翻开一本,有一页折了角,我立刻想起,那正是我一年前撰写的火山日出的短文。她似乎对文章很感兴趣,目的地下方画了两道杠,页边空白处草草记录了航班信息和签证要准备的材料。我几乎跳了起来,心脏砰砰作响,总觉得这绝非巧合,更像一种征兆,一股看不见的力量催促我去探寻那座南半球的远峰。就这样,我推掉所有计划,不顾一切地来到了这里。
三
一开始阿米娜不同意带我上路,她上下打量我,拍拍我的胳膊,说:“你没有肌肉,也没有经验,还是去找个舒服的旅游团,选一条轻松的路线吧。”我百般恳求,说可以多付钱给她。她坚称不是钱的问题,路上气候多变,常有虫蛇出没,一旦我出了什么事,她的职业生涯就要告一段落了。
我说:“可是你是这一带最好的向导,不是吗?你肯定有办法把我带到那里去。这里的人都说你能应付一切状况,你是这里的女王。”
这话虽是恭维,但并不假。等待她的那几日,我每晚都去附近一家小酒馆消磨时光。酒馆是土著建筑风格,红泥墙,圆屋顶,覆着蓬松的茅草。家具多就地取材,手工制作,有一种粗粝的美感。酒馆内客人很多,我独身前往,是唯一的亚洲面孔,总免不了被搭讪。他们总是以“我猜你是日本人”开场,得到否定答案后,便尴尬地挑一下眉,开一些轻佻的玩笑,但得知我是在等阿米娜,他们的语气又无一不变得敬重起来。一位酒馆常客告诉我,阿米娜是这里最好的向导,强壮又聪慧,像一头草原上的小花豹。他对着前方的空气举起杯子,说:“敬阿米娜。”周围的食客也纷纷举杯致意,“敬阿米娜。”
这一招果然奏效,阿米娜笑了笑,态度软了下来,她正了正胸前的工作证,仿佛在整理一枚奖章。但很快,她又换上一副严肃表情,跟我约法三章道:“虽然你的态度很诚恳,但大自然并不会因为你的虔诚就对你网开一面。这条路很难走,你要做好准备,路上必须听我的,绝对不可以自作主张。就算你是尊贵的客人,是上帝,也不可以乱来。”
我们踩着石头和烂木桩,深一脚浅一脚地前行。沿河的路被泡烂了,土地像过度发酵的面团,软塌塌的没有支撑。远处的河面上,两只河马漂浮着,露出灰黑色的脊背,仿佛两块平滑的礁石。阿米娜说,千万别惹河马,它们是草原上最狂暴的动物。我问她可曾遭受过袭击。她说有一次陪游客乘小艇渡河,不小心进入了河马的领地,一只雄性河马突然发了狂,追上来,一口咬碎了尾舷。小船猛晃几下,险些倾覆,船夫铆足了劲才把船开到安全地带。
另一种不能惹的动物是蛇,它们潜伏在草叶间,牙齿里的毒液几分钟就能要了人的命。阿米娜曾在露营时遇过蛇,打开露营灯那一瞬,一条蛇影赫然映在帐篷的帆布上。那条蛇足有两三米长,蛇身缠绕在树枝上,蛇头一直探到了帐篷口。那晚,她一夜没睡,和蛇隔着帐篷对峙,直到太阳出来,蛇游走了,她才敢伸展一下僵硬的四肢。
就像主厨奉上甜点,有些向导也会杜撰一些传奇经历,去丰富游客对异国的想象。但对于阿米娜的故事,我从未有过一丝怀疑。她讲起这些时,语气平稳,用词精练,有意规避掉渲染的成分,再加上她眼角那道蛇形的疤痕,令人不得不相信这些都是真的。为了礼尚往来,我也给她讲了讲我在国内的生活,但除了我和刘桐之间的事情,大片光阴都为应付考试和工作,实在乏善可陈。
阿米娜说:“你很爱你的朋友吧?每次提到她,你的眼睛就会发光。”
她是光,但很长一段时间也是我的阴影。现在她不在了,那些复杂的情绪也随她而逝,只剩下了怀恋。她并未跟人提过想来这里,但我就是凭着那本折了一角的杂志,假定了她的遗愿,然后一厢情愿地来了,好像不做这一番折腾,就无法与她好好道别。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背包的里层,心里一惊,把东西倒出来,再装回去,反复找了几次,心彻底凉了下来。我说:“阿米娜,我们得回去一趟,我把杂志落在营地了。”
“我的朋友,你在开玩笑吗?我们已经走了大半天,再折返回去,这一天就白费了。一本杂志而已,回去再买一本不行吗?”
我苦苦哀求,说那是我朋友留给我的,对我来说有特殊的意义,我一定要取回来。阿米娜不再作声,起身往回走,示意我跟上。
回到营地时,已是晚上,我在废品箱里找回了那本杂志。除了这本刘桐留下来的杂志,我更在意的是夹在杂志里的一封信。那是刘桐写的一封情书,但不是写给我的。多年来,它一直被保管在我身边,被反复摩挲、阅读,纸张变黄变薄,像一个标本,象征着我的梦想、执念和我那扭曲的友情。
四
小时候,我执拗地认为我们是一枚硬币的两面,是一个密不透风的共同体。我们有各自的亲人,但绝不会比我们之间更亲密;我们有其他的朋友,但绝不会产生这般强烈的吸引。我们上课在一起,吃饭在一起,连受体罚都要在一起,每天放学的路总是走得很慢,绕了一圈又一圈,话却总也说不完。
升入中学后,刘桐的身体节节拔高,四肢变得纤细修长。她的座位从我身边换到了后排,课间操也站到了队尾。我回头找她,她立在人群中,脸庞褪去稚气,已经有了大人的模样。和身高一起疯长的,还有她的绘画才能。她从小喜欢画画,美术老师见她有天赋,常单独指导她,送她画笔和颜料。当我还在课本上胡乱涂鸦时,她已经开始系统地学习技法,在少年组的绘画比赛中拿了一等奖。
她成了校园里的红人,老师欣赏她,女生羡慕她,男生爱恋她。课间常有人来我们班,隔着窗户喊“刘桐”,无一例外都是在找她。那时我瘦瘦小小,一紧张就会口吃,沉甸甸的眼镜压垮了鼻梁,我渐渐意识到,除了名字,我和她处处都不一样了。
唯一让我感到不那么自卑的,是我的语文成绩。我爱读爱写,当上了语文课代表,被语文老师鼓励着写了几篇文章,投给少年刊物,竟顺利发表了。当时班里会订阅一些期刊作为课外拓展读物,刘桐每次都仔细查看目录,一看到我的名字,便跑来拥抱我,说等你以后成为作家了,我要收藏你的每一本书。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让我们的关系变得疏远。她恋爱了,男生是田径队的学长,浓眉高鼻,像年轻时的王力宏。她频繁和我提起他,放学路上的话题,七拐八拐,总能落到男孩身上。她说你见过他跳高的样子吗,轻盈优雅,像草原上的羚羊。我说我没见过草原上的羚羊,只见过火锅店里的小肥羊。她咯咯笑,脸红红的,并未察觉我语气中的不快。回家前,她拉住我,请我帮她一个忙。她从书包里取出一封信递给我,说:“这是我写给他的,但我总觉得自己写得不好,笨嘴拙舌。你文笔好,能不能帮我修改一下?”
晚上等父母睡去,我借着昏暗的床头灯阅读那封情书。洒了金粉的信纸,写了满满四页,信的开头羞涩而克制,应该是反复忖度后才下笔。再往下读,语言逐渐流畅起来,情绪也愈发真诚和热烈。信中不只写了她对男孩的爱慕,也透露了她的成长经历,青春悸动与童年往事交替讲述,如同一条回溯之路,缀满了闪烁的彩灯。我几乎能想象到,她坐在书桌前,扒拉着头发,好像在寻找合适的词语。她在心里打了无数个腹稿,然后小心翼翼写下第一行,随后那些封存的感情就如同积雪被太阳照亮、融化,沿着山脊向下汩汩流淌。此前我读的书要么是同龄人的优秀作文选,要么是充满革命情怀的苏联名著,我还是第一次读到这样的文字,它是少女写下的心事,清澈明亮,节奏轻快,如水声叮咚。越往后读,我越是被一种复杂的情绪攫住了,我突然开了窍,原来真正的写作是一种诚实的自我表达,是剖开自己,向内审视,并不怯于向外界暴露自身的脆弱。我开始生自己的气,为我曾经写过的那些毫无情感的作文感到羞愧,进而一种更加深重的自卑感笼罩了我,即使在我自以为擅长的领域,我还是比不过她啊。
我把信抚平,夹在一本书里,藏在了书架一角。第二天,我告诉刘桐,我把信弄丢了。她气坏了,怪我太不小心,糟蹋了她一整晚的心血。我也急了,说你和那男的之间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别把我扯进来。我们吵了一架,很长时间没有一起上下学。后来她主动找我,我们互相道歉,决定和好如初。但那之后,我缠着父母给我报了写作班,不补习的时候,就泡在书店里,如饥似渴地阅读各类书籍。她也决定走美术生路线,每天放学后去上素描课。我们相处的时间变少了,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亲密,如今想来,或许是我在有意疏远她,我不想再做她身边那个暗淡的参照物了。
几年后,她考上了知名美院,我去了一所不错的大学读中文。我以为我们终于站在同样的高度拥抱世界了,但后来发现,她的生活远远比我的精彩。她从大学起就四处旅行,旅费对她来说从不是问题,她有奖学金,有一些出版社的兼职机会,周末还去景区摆摊给人画像。她寒暑假也很少回家,我在她晒出的旅行照下留言:“还没玩够呀,怎么放假了也不回来看我。”她回复道:“因为我是个野孩子,旷野的野。”
毕业后,她也过着这般游牧的生活,满世界游荡,根据旅途见闻创作了一系列插画,获得了不少关注。我的同事们也看过她的作品,跑过来对我说:“这个插画师也叫刘桐,和你同名呢。”那一刻,青春期的自卑感再一次刺痛了我。
我开始暗暗地和刘桐较劲。我本不喜欢社交,但那几年,我主动申请了许多外访工作,全国各地走访,有了自己的小专栏。业余时间,我尝试着创作短篇小说,其中一些发表在了文学期刊上。我没有给自己取笔名,所有作品统统署名“刘桐”,白纸黑字,清清楚楚,像得到了某种认证。写作并不是一件容易坚持的事情,每当感到迷茫时,我就翻出那封情书,读上两遍,想象少女刘桐伏案书写的模样,然后提醒自己,写一些诚实的东西,让人格中尚未被粉饰的部分决定文字的流向。
五
上路第三天,我们要再一次穿越丛林,行程更长,路更难走,一天之内无法抵达营地,不得不在森林内过夜。阿米娜选了一处空旷的地方搭好帐篷,捡了些枯枝作燃料,但空气湿漉漉的,火苗一碰到柴堆就熄掉了,只剩一缕不甘的白烟。直到黑夜掐灭最后一缕阳光,篝火终于生起来了,火光笼罩着我们,像一个温暖的结界。阿米娜告诫我,夜间可能会有野兽出没,千万不要离开帐篷,如果想上厕所,就在帐篷里解决。她递给我一个简易马桶,硬纸板做的,孔洞下面挂着一个薄薄的塑料袋。
我向来没有起夜的习惯,可偏偏那晚膀胱不争气,入睡不久,就感到小腹酸胀难忍,睡意和尿意激烈斗争,还是败下阵来。我看了眼纸板马桶,它横在我和阿米娜的睡袋之间,轻轻一碰,塑料袋就哗啦作响。我实在横不下心在睡觉的地方如厕,心想就出去一下,很快回来,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夜晚的森林寂静无声,连树叶都停止了摆动。篝火已经熄灭了,但四周并不是浓黑一片,清冽的光从头顶倾泻下来,给草叶蒙上了一层冰霜。在远离人类活动的地带,星光毫无阻碍地传递到这里,头顶的天空就是宇宙的历史,有的光束来自远古,已经穿行了亿万年,有的光还很年轻,诞生于并不遥远的过去。有没有一束光,从我们儿时出发,然后在我们成年后的某个瞬间恰好抵达呢?我抬起头,在漫天繁星里,找到了一枚往事的碎片。
小学六年级时,我和刘桐参加了一个研学夏令营。深夜,睡在下铺的刘桐将我从床上摇醒,问我想不想出去看星星。我说会被老师骂的。她说我们一会儿就回来,不会被发现。我拉着她的衣角,跟在她身后,被我们踏过的草丛里,飞出一只只萤火虫,轻盈地悬浮在草尖儿上。我们在一处空地上躺了下来,夜空像一条缀满钻石的绒毯,盖在地球的身上。她说:“你知道吗,有些星星其实已经死了,只是它们距离我们太远,最后发出的光刚刚抵达这里,或许我们是最后看到这颗星星的人呢。”我说:“或许还有一种可能,就是现在,有一颗小星星出生了,而我们要等到长大后才能第一次见到它。”空气清凉宜人,身下的草地松软而温暖,我们天马行空地聊着,竟渐渐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我们挨了老师好一顿骂,父母被叫了过来,我和刘桐的夏令营就这样提前结束了。
我望着星空,陷在回忆里,舍不得回到帐篷。泪眼蒙眬中,只觉得有两颗黄色的星星垂得很低很低,似乎伸手就能触到。我擦掉眼泪,视野变得清晰,顿时魂飞魄散,一条手臂粗的蛇就盘踞在头顶的树枝上,两只金黄色的眼睛闪着幽光。我吓坏了,两腿瘫软,想要呼救,喉咙却像是被一只手掐住了,怎么也发不出声音。就在我几乎晕倒时,阿米娜赶过来,挥着手杖赶跑了蛇。我在她的搀扶下回到帐篷,坐下来的那一刻,才发现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了。
阿米娜冲我发了很大的火,“你为什么不听我的?你知不知道刚才可能会有危险?你这一路总是在制造麻烦。”她数落了我一通,然后掏出手机,准备联系基地的工作人员。她说:“我让基地的人明天派车来接你,你不要再继续向前走了,订金可以退你一半。”
我几乎要哭出来,拼命地道歉,“求求你,带我走完这一程吧,这是我朋友的遗愿,我一定要替她完成。”我指着她胸前的一枚小小十字架说,“我跟耶稣基督发誓,跟你信仰的所有神明发誓,我接下来一定听你的话,绝不再擅作主张。”
之后两天,我小心翼翼地跟在阿米娜身边,像一个犯了错的小学生。她叫我走我就走,要我停我就停,我忍受着脚掌的酸痛,习惯了难吃的食物,并终于接受了在帐篷里撒尿。我们距离日出营地越来越近了,森林逐渐让位给湿地,眼前的景象变得开阔起来。此时正是火烈鸟繁育的时节,几十只火烈鸟聚在一处,迈着长腿,跳起了求偶的舞蹈,远远看去,像一片云霞在低空轻快地飘动。
我们坐在缓坡上休息,蓝天、绿草、粉色的鸟群,如同一幅明媚的水彩。阳光落在阿米娜的脸庞上,她微微眯起眼睛,看得出神。我说你应该经常见到这样的景象吧,现在仍会觉得好看吗?她侧过头看我,露出眼角那道狭长的疤,然后给我讲了这道疤的故事。
看到招募女性向导的消息时,她正在帮父亲买酒的路上。那张海报被晒得褪了色,胶水风干了,风一吹,飘飘然落在了她面前。当时她还没有手机和电脑,是邻居家的女主人帮她报了名。两个星期后,她收到了前往基地培训的通知,那一刻,她决定离开她父亲的家。父亲用各种脏话辱骂她,见她执意要走,便抓起桌上的水果刀丢向她。刀子砸中了她的额角,血涌出来,染红了半张脸。她迈出家门,没有回头,一路走到了车站。鲜血顺着脸庞滴下来,在她身后留下一道血迹,像一个指路标。
“通过培训后,我第一次带游客就是来这里看火烈鸟,直到现在,我仍然觉得这个画面美极了。”阿米娜说。
六
走过一条山谷,再驱车穿过一片草原,就能抵达目的地了。本是一段坦途,但行至山谷时突然下起大雨,周围没有遮挡,尽管披着雨衣,我还是被淋透了。我穿着又湿又重的衣服走了大半天,皮肤被泡得发白,晚上到营地时,全身的力气都泄掉了,打着冷战,体温升到39摄氏度。过了一晚,仍不见好转,我只好留在营地休息,行程再一次被延后了。
我睡了又醒,醒了又睡,分不清现实与梦境,只记得一片混沌中,有一束白茫茫的光,我跟着光的指引朝前走,一直回到了小时候。我出现在小学的课堂上,班主任在台上讲课,刘桐伏在桌上专心地画着什么,然后班主任走下讲台,夺走刘桐的作业本,喊她去外面罚站。刘桐离开教室,来到操场上,靠着旗杆坐下,望着眼前发呆。我一直跟在她身后,操场空荡荡的,秋风吹过,泛起阵阵沙尘。
刘桐突然回过头冲我笑了,说:“你怎么也跟过来了?”我说:“你看得到我?”我们分别坐在旗杆左右,我个子高出她一头,年长她二十岁,就像她的母亲。我问她:“你看什么呢?”她指了指眼前的操场,教学楼挡住了一部分阳光,操场一半明一半暗,旗杆恰好立在明暗交界线上,仿佛两个世界之间的界标。
我再一次从梦中醒来,出了一身汗,皮肤凉凉的,烧终于退了。阿米娜坐在床边,长出了一口气:“感谢上帝,你终于醒了,你睡了一天一夜。”
我看了眼日期,按照原计划,我们本应在今天抵达日出营地,旅费快花光了,回国的日期近在咫尺,但我的身体仍然很虚弱,软绵绵得找不到支点,尽管万般不甘,我也只好做出取舍。我说:“阿米娜,我应该没法完成剩余的旅程了,你回去吧,钱我会照付的。对不起,给你添了很多麻烦,希望没有耽误你太长时间。”
阿米娜扶我坐起来,喂了我一杯水,用力拥抱了我。她说:“你难道不想完成你朋友的遗愿吗?如果你相信我,接下来的路交给我吧,我可是这一带最棒的向导。”
待我稍稍恢复力气,我们再度出发了。剩下的路无须步行,我们可以驱车前往,但雨季的草原泥泞不堪,稍不小心,车轮就会陷入泥坑。阿米娜果然是这里最好的向导,她灵活地掌控着方向盘,车身轻巧摆动,避开了所有陷阱。一路上,我看到很多车子都困在了烂泥里,司机们猛踩油门,挪不动分毫,只好跺着脚诅咒这倒霉的天气。阿米娜降下车窗,对身后一筹莫展的司机们哈哈大笑道:“男人们,再加把劲啊!”司机也不生气,只是无奈地耸耸肩,问阿米娜愿不愿意过去帮他们一把。
我们在凌晨三点抵达了日出营地,从出发到现在,过了整整七天。除了营地里那一点灯火,四周都被黑暗吞没了,恩戈罗恩戈罗火山就在眼前,黑压压地矗立着,像一头沉睡的远古巨兽。营地里已经聚集了不少游客,他们和我一样,穿林涉水,为一场日出而来。近期多阴雨,太阳迟迟不现身,许多人不想抱憾离开,已经在营地等了三四天。
我把刘桐的情书抱在胸口,泪水漫上来,蓄满了眼眶,然后倾泻而下,积攒许久的情感汹涌地冲击着内心。我哭到浑身发抖,阿米娜走到我身旁,轻轻搂住了我的肩膀。我透过泪眼望着模糊的山影,在心里说:刘桐,你看啊,终于有一天,我走在了你的前面,我先你一步到达了这里,我再也不需要追随你的影子了。人生这场长旅你没能走完,那么剩下的路程,无论是好是坏,就让我代你去体验吧。如果有一天我还能再见到你,我想像小时候那样,和你肩并肩坐在一起,把这一路的风景,还有阿米娜,全都讲给你听。
星星一颗一颗隐去了,黑夜似乎被稀释了一些,天空由黑变蓝。不知过了多久,天边张开了一道口子,一缕光照过来,巨大的山体开始显现出清晰的轮廓。云被渐次染红了,晨风微动,草叶轻颤,远处传来一声鸦雀的啼鸣。我和阿米娜手牵手站着,盯着越来越亮的火山口,紧张地等待着。
你人生中最后悔没好好告别的人,是谁?
图源unsplash
这是一份关于“没能好好告别”的集体备忘录。每一段都只是一次回望,一次迟到的、无从投递的道歉。
爷爷最后几天,妻子劝我去医院看看,我说不去了,在家看孩子吧,我和爷爷也没啥感情,见面也不知道说啥,再说爷爷住了多少次院了,每次都没事,老爷子体格好着呢,这次也一样。可是这次不一样。大年初一的晚上,爸爸告诉我,爷爷走了,我记不清上次和他说话是什么时候,也忘了上次吃他做的菜是什么时候。我现在只记得,当我亲手把他推进炉子里,我站在那哭,好像小时候的记忆回来了。怎么会没感情呢?只是我冷漠罢了。
@登登
我爸。明明最爱他,可临别的时候我都不敢上前,真的无法相信那一刻是真实的,直到所有人都散了我才接受他已经走了。我一直认为我爸在生我的气,以后在天堂相聚的时候我会好好解释的。
@休日春岛
我奶,晚上打电话聊端午要吃蛋黄馅的粽子,11点突然脑溢血,第二天9点去世,一切都没来得及。
@天天喊口号减肥的墩
我好像从来没有和离开我生命的人认真告别过,因为从来没有意识到有些人的离开是永远的,很多个最后一次见面只当是寻常,甚至没有说再见也没有回头,现在只有无尽的懊悔和不甘。
@鱼骨干脆面
同单位的同事。周五下班的时候还有说有笑,周一突然接到消息:去世了。
@金小杰
高中毕业的时候,没有好好和最好的朋友告别,最后再见面的时候是在高中同学的婚礼上,但已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了。这种感觉就像是自己丢失了整个高中时代。
也是相当于真正地告别了自己的高中时代。
@帅帅不帅
敬爱的领导调离了,调令很突然,所以没能正式和他道别。前几日有个契机,就给他发了消息,却只是收到很平淡的回复。所以,所谓的后悔或遗憾可能完全是单向的,对于对方来说无足轻重。不过对我自己来说,做过弥补,心里就可以翻篇了。
@M
2013年的冬天在浙江杭州画室认识的一个宁波男生。他很可爱,很腼腆,也是他让我接触到了one,他曾经发在朋友圈的一段话至今都在帮助我一次又一次坦然面对离别。
现在分享给one,也分享给one的读者们。
@花笠
我最爱的外婆,在我14岁那年因病永远离开了我。
当时由于是住校生,家里人都瞒着我,最后我还是某天课间接到一通电话,从妹妹口中得知消息。当时听完我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大颗大颗地往下掉,根本止不住,整个人愣在原地,不知道要干什么也不知道能干什么。
后来,我连外婆最后一面也没能见到,现在想起来还是好遗憾,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希望多点时间陪陪外婆,我还跟外婆约定过,等我长大买车了,第一个邀请她坐我的副驾,带她去兜风甚至环游世界,现在这些愿望都如同泡沫一般永远消失不见了。
永远想念你,我最最最爱的外婆,我有好好长大,也把自己照顾得很好,相信你都见证着我的成长吧?我还是好想你,但你都没托梦给我,我不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小陈同学
外公。当年因为已经买好去泰国的机票,选择了出行而不是陪外公的最后一程。那时还没有在意,后来在知乎上看见殡仪馆火葬工作人员的一篇文章。然后后悔,后悔没有和外公说一句一路走好。一后悔,后悔了这么多年,如果可以回到那时,一定会放弃出行,选择陪外公走最后一步。
@一二
是妈妈。妈妈因为车祸瘫痪在床五年,几乎占据我整个中学时代。因为在寄宿制学校读书,她离开那天我赶到家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两点,我没有和她说上最后一句话,她只是安详地躺在那里,好像只是睡着了一样。九年过去了,对妈妈的记忆越来越模糊,也很久没有梦到她了。我马上就要结婚了,好想在梦里告诉她,我也到了成家的年纪,以后也会和她一样成为一位母亲。对了,我的妈妈叫彩虹,雨过天晴的时候我们总会见面。
@蕊子
外婆,来我家过年,我们晚上一起看电视,聊天,第二天醒来,妈妈说外婆出车祸送医院了让我在家待着等消息,可外婆再也没有醒来。外婆你在那边也要好好的,你做的红烧肉真的很好吃[爱心]。
@云栖
今年30多岁了,常常想起从前那个喜欢奥特曼、无忧无虑的自己。身边人都说安稳就好,可一路走到现在,日子过得很难,心事堆得满满当当。没能和当年那个相信光的自己好好告别,现在每每想起,依旧羡慕那个曾经热烈的人。
@稚奇
我的爷爷,在我考上大学的时候,他已经脑梗很严重了,瘫坐在病床前,曾经记忆中的胖老头,身体成为了瘦瘦的干瘪的,想把心中的喜悦分享给他,但他已经听不懂我在讲什么了,只剩下了麻木空洞的眼神,我却无能为力,他去世的那天正好是清明节,一个特殊的日子。
@[月亮]
心里的遗憾还是我的父亲和我的奶奶,两个人都匆匆离去,和父亲的最后一通电话是13年前,当时的我处于叛逆期迫切地想要一部手机,对他说出了不应该说的话,没几天去世的消息传回了家乡,直接瘫软说不出话。跟奶奶的最后一通电话是两年前的重阳节,下班后给奶奶打了电话,过后下班的疲惫让我想要结束通话可以洗漱休息,三天后的早上接到母亲的电话,再次愣住不知道怎么办,怎么回到家里的都不太知道了。两个人的教诲成就了我现在的开朗自信的性格,我不明白我为什么就没好好地听听他们说话。奶奶出殡后,家人们的生活回到了正轨,一天家族群里姐姐发来了一条语音,她说梦到了奶奶和父亲,奶奶告诉她,她去找到我们爸爸了,和她最爱的儿子在一起的,爸爸还找了份工作。我想对奶奶来说也是解脱了吧,儿子英年早逝,潮湿伴随我也伴随着她。
@杰丽
有一天,下班后特别想给家里打个电话,但是又觉得没啥事,不知道说点啥,后来就没有打。那个阶段,正处于被家里催婚的阶段,说不了几句话就绕到了结婚这一话题上,家人觉得什么年纪就该干什么年纪的事,我的固执与拧巴,又注定不容易找到一个合适的人。第二天,一大早接到姐姐的电话,让我回家。那个爱了我很多年的人离开了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人在我耳边唠叨了,那些之前厌烦的唠叨,如今再也听不到了……
@曾经的你
我的朋友,生日那天最后一句留给我的话是,爱你哟。再然后,就是生死相隔的消息了……
@金玉满堂
仔细想了很久,还是没有。没有遗憾,或许这也是件好事吧。
@北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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