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仔


文/含笑

 

生活虽然不能带来诗,却能留下一些甜蜜蜜的苦东西。


仔仔是一只白脸大猫,体重14斤,背毛黑灰色,摸起来溜光水滑,肚皮和四个蹄子雪白。古人把这种品相的猫取名为四蹄踏雪,原是中华田园猫中的皇家御猫。但仔仔左后腿上多了块小黑斑,不细看,发现不了。

自2010年9月进我家门,仔仔做我的书童12年。平日里,我坐在书桌前,它横卧桌上,旁若无人地伸出舌头舔湿爪子,划着圈儿梳理小脸和胡须,直到毛发一根根服帖光亮。有时候,它一屁股坐在书上,眯缝双眼瞄着我,赶也赶不开。

2010年于我是极为哀痛的一年。那一年,母亲因结肠癌住院。我下班后天天往医院跑,人前却强作镇定,努力不失态。母亲是很要强的人,病中拒绝了所有同事和朋友的探视,只说:“不想把这样邋遢的样子给人看。”

她经常处于昏睡状态。清醒时,看见护士输液,就问一句:“输的啥子药啊?”我说:“输的营养液。”她叹一口气,说:“你们真傻啊,都这个时候了还给我输营养液干啥子?”我们都晓得母亲想要解脱,可又能怎么办。

有一天,母亲清醒过来,说:“不要墓地,骨灰撒河里。”我们聚在医院走廊里,父亲说:“尊重你妈的愿望,不准备墓地了。”我突然爆发了,失声痛哭道:“妈,她好憋屈。”父亲把手放在我的头上,揉着我的头发,默默无语。

2010年4月8日,母亲走了。我们将她的骨灰撒入了双流县黄龙溪。

 

时间到了9月,离母亲去世过了四个月了。有一天早上,我走在上班的路上,突然一只白脸小猫从路边跑出来,围着我打转。我猜它饿了,摸摸肚皮,果然是瘪的。手边没有可喂的食物,又赶着上班,只得摸摸它的小脑袋,匆匆地走了。

傍晚,我刚走进小区,就见它从草丛中钻了出来,拦住我,往地上一躺,亮出肚皮撒娇。我蹲下身来,摩挲抚弄一番。一连三四天,只要在小区看见我,它总会跑过来求摸头,我也就白白撸猫好几天。

中秋节那天,我与一位李姓朋友相聚,谈起家人,说:“我妈是无神论者,我尊重她的生死观念,但有时候想起来还是心痛。”朋友宽慰道:“尊重你妈的心愿就好。墓地真的有那么重要吗?这其实只是你执念母亲的物象罢了。”

与朋友分别后,我撑着一柄雨伞,慢慢走回家。刚进小区,这只猫又跑了过来,一路跟着我上电梯,中途遇到邻居上下电梯,它不为所动,尾随我进了家门。阴雨连绵,我不忍赶它,心想就算是老天留客吧,让它待在客厅里。

第二天清晨,我一觉醒来,猛然想起那只猫在家待了整夜,该不会弄得一片狼藉吧。我一跃而起,四处查看,结果发现它没有弄脏家里任何地方。我打开房门,它急急地跑出去,冲进电梯。我陪它下了楼,它一溜烟跑入草丛,方便去了。

我以为缘分也就这样了,然而并非如此。第三天早上,我出门买菜,按了电梯。电梯门一开,那只猫大摇大摆地走出来,径直来到我家门口,示意我开门。我目瞪口呆,难道它居然会坐电梯?突然,我心里起个激灵,脑袋里冒出一个念头,难道这是母亲送来陪伴我的?我蹲下身,轻轻摩挲它的小脑袋,禁不住热泪盈眶。                                                                    

隔了几日,与邻居闲聊,才晓得此猫来历。楼下一个来自内蒙古的女邻居捡到它时,它只有一两月大,在小区流浪,饿得可怜。女邻居带回家养到5个月大。因是男猫,取名仔仔。仔仔越大越淘气,一爪子拍死了鱼缸里的金鱼,又打烂花瓶,还要欺负家里另外两只原住猫民。男主人生气了,坚决要赶它出家门。女邻居只得将它放归小区。

女邻居说:“几日不到它就找上了新主,可见这小东西的聪明劲。”我笑了笑,没有提及其他,只说:“认命吧,这辈子我注定要当它的铲屎官。”

 

仔仔初进家门,对我老公尤其友好。我老公规定宠物不能上床。仔仔一旦上床,他申斥得尤为严厉。有一天中午,我正在午睡。仔仔溜进卧室,绕床转了几圈。我用手拍拍床,示意它跳上来。它一双乌溜溜的眼睛闪了几下,眼里写满了狐疑,两只小前手搭在床边,终于还是忍不住诱惑,纵身一跃,跳上了床。我爱抚着它的小脑袋瓜。仔仔激动得直打呼噜,在被子上一下下地踩奶。突然,它双耳竖立,忙不迭地跳下床,一溜烟跑了。我正诧异,这时听见了开门的响声,原来是我老公回来了。仔仔喵喵叫着迎接他。

我老公说:“仔仔好久没有迎接我回家了,今天跑出来亲热得很。”听我说了原委,老公也忍不住笑了,自我解嘲道:“仔仔跑来迎接我,一脸无辜的样子。我也不好拆穿它,这次就算了吧。”这时,仔仔也不来床边转悠了,慢吞吞地踱到阳台上。

后来,仔仔养成了接我老公进家门的习惯。夜晚,我在灯下翻书,仔仔静卧一旁。突然,它昂起头,竖起耳朵,呼的一声,一跃而下,飞奔到门口。仔仔总能比我早一分钟听到他回家的声音。

这让我想起童年时接父亲下班的情形。父亲上班的地方离家较远,骑自行车单边需要一个小时。母亲总能默算出他到家的时间。一旦母亲说:“快去接爸爸,爸爸回来了。”我和姐姐就一路小跑,站在父亲回家必经的路边。远远地,父亲看见了我们,跳下车,满面笑容,架好自行车,一手抱起一个。我坐自行车前面横杠,姐姐坐后座。父亲按响自行车铃铛,叮叮当当进了大院。

母亲爱猫。童年时,家里养过一只叫杜威的猫,与当时美国大选的总统候选人托马斯•杜威同名。那是一只威风凛凛的黑猫,在附近一带称王称霸。春天发情时,杜威整天在外面和母猫厮混,回到家就倒头酣睡。母亲用小鱼煮了稀饭喂它。它总能准确无误地挑出小鱼,剩下稀饭。母亲摇摇头,笑一笑,倒掉稀饭。不过下一次杜威的口粮还是小鱼稀饭。

杜威在我家活了15岁,成了猫爷爷,不知道留下了多少猫子猫孙。有一年夏天,它在一辆三轮车下打瞌睡。三轮车夫没有看见它,车子碾过它的身子。杜威就这样死了。我哭得稀里哗啦。母亲叹息道:“它终究还是畜生,咋就伤心成这样。你这娃儿太脆弱了,将来遇到事情咋个办?”知女莫若母。

 

仔仔没有杜威活得久。去年12月2日它因心脏病猝死。我与它也终究只有12年的缘分。我把仔仔的骨灰埋在湿地公园的一棵树下,冬天的阳光也可以照得到。

责任编辑:讷讷 onewenzhang@wufazhu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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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含笑
含笑  
素人写作者,跑步爱好者,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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