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衰老不在于已经无法辨认季节,而是季节已经不在她的身上流逝,就像一只停摆的钟,无法成为时间的载体。
我的父亲丁一并没有问我打算什么时候回去,他只是从烟盒里倒出一支好猫牌香烟点上,桌子上摆着我奶奶的遗照,她注视着我爹,也注视着我,注视着四面八方。
丁一给我来电话时,我正要参加一场械斗,在此之前,我跟倒逼在家看《英雄本色》,倒逼想起了那个把尿撒在他裤子上的混混,以及他那充满挑衅意味的笑容,倒逼觉得很刺耳。混混说他叫黑皮,跟阿俊后面的。电影里,周润发单枪匹马血洗枫林阁,倒逼说,跟我去干黑皮。我从他家的工具箱里捡了一只扳手,倒逼从抽屉里取出西瓜刀,我们就这样出发了,在阿俊的台球厅前,接到了丁一的电话,丁一在电话里告诉我,我奶奶似乎不太行,让我去一趟。我抚摸着怀里的扳手,说好。电话结束时,发现身边站着浑身是血的倒逼,他说,给支烟抽。我给他一支烟,他说,我把黑皮捅死了,抽完烟之后我就往南方逃,不要联系我。如果警察找到你,你就跟他们说,我叫倒逼,有本事就抓到我,然后把我正法,我认栽。
第二天,我坐上了去X市的火车,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去这么远的地方。丁一告诉我,他会在火车站接我,所以需要知道我什么时间到,我说我不知道,晚上七点的火车,你说什么时间到?他说,那我上午十点在火车站外面等你,你不要晚太久。我说,你跟列车长去说吧。火车上很冷,我缩在座位里,我的对面坐着一对年轻的情侣,从他们口中,我得知X市是一座著名的旅游城市。他们手中是一张X市的地图,后来,男孩儿把地图铺在了桌上,手指飞快地从一点指到另一点,说,我们先去这里,再去这里。女孩儿说,好,听你的。我从背包里拿出在车站超市买的啤酒,一共六听,我开了一听,在很短的时间内喝完,然后去厕所抽了一支香烟。
回来时,他们仍在研究地图,如同行军布阵一样,用一支记号笔在有些地方做了醒目的标注,我也盯着地图看,但是倒着,我难以辨认上面写的字,女孩儿问我,你也是去旅游吗?我说,不是,找我爸。男孩儿说,你爸在X市?我说,X市下面的某个区。男孩儿说,哦。我不再看地图,转头看窗外,外面一片漆黑,隔几秒会跳出来一盏路灯。乘务员此时开始查票,在我前面五排的男人坚称自己的票在上厕所时丢了,或许已经遗留在了铁道上,检票员对此说法并不采信,两人紧张对峙着,我把票根攥在手心,生怕它会跑掉。
火车行至下半夜,我睡着了,从上火车开始,我就很困,一直坚持着,想多看一看窗外,然而什么也看不见。天光微亮时,我醒了,对面的情侣在睡着,女孩儿的头枕在男孩儿的肩膀上,男孩儿肩膀和脖子的弧度正好囊括住了女孩儿的半边脸,像是一艘船完美地驶进了港湾。时间是清晨六点二十,晨曦渐露,一排破旧的村庄出现在窗外。太阳从村庄后面爬起,前方青山隐隐,乘务员推着餐车走过,我不为所动,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心态来面对这一次未知的旅程以及丁一。说起来,我们十几年未见了,中间倒是来过几次电话,但那头总是很嘈杂,以至于我对丁一的声音毫无印象,好在我总归记得他的样子。我妈的抽屉里有一本影集,里面有不少丁一的照片,距今最近的一张是我上小学前的全家福。照片上丁一很瘦,颧骨突出,短头发,一身米色的大码西装,派头不错,如果他没有大变样的话,那么我还是能够认出他来的。
在我睡着的时间里,火车已经出了省,来到全新的地界上。我仍然很困,但是屁股很疼,所以起身动了动,旋即又坐下,闭着眼睛,想到了倒逼。也许此刻他也在某一趟列车上,也许此刻,他没能成功逃脱,已经落入了警察的手中,他们会问他,你为什么要捅死黑皮?他会说,因为黑皮往我裤子上撒尿。他们会说,那你也可以往他裤子上撒尿,或者拉屎,但你不能捅死他。他说,对,我不应该捅死他,我应该割掉他的鸡巴。
对面的情侣不知何时已经醒来,发出了轻微的响动,男孩儿说,我要上厕所,你去吗?女孩儿说,我不去。男孩儿去了厕所,女孩儿收起了桌上的地图,她的手指很漂亮,白皙修长,骨节分明,她的第四根指头上套着一个什么也不能象征的戒指。她说,你说几点能到?我说,你跟我说话吗?她说,嗯。我说,我爸说他上午十点在火车站等我,所以应该在十点左右。她说,哦。我们明年就要结婚了,所以想在结婚前多去一些地方,成为以后的纪念。说完甜蜜地笑了,我说,恭喜你们。她说,谢谢你。
男孩儿回来后,我接替他去了厕所,如同看守着一件珍贵的宝物,不能集体出动,太阳在很短的时间里越过了村庄,爬上了山头。从厕所回到座位后,我埋头又睡了一会儿,心里祈祷着这一觉能够睡到终点,省去度过这中间无聊时光的过程。
到达X市火车站时,已经是下午一点,我跨出列车门,一阵热浪向我涌来,鱼贯而出的人群从月台往出口走去,我对面的情侣已经淹没在了他们之中,难觅身影。我背着书包,往车站外面走,看到了丁一。这当然不能说十几年来他没有什么变化,其实他变化挺大,首先是发胖了,其次整个人看起来很黑,比以前苍老是必然的,但我还是能认出他来。他在人群中抽着烟,我朝他走去,在他身边站定住,他好像也一早就认出了我,说,我等了你三个小时。我说,十点钟是你说的。他说,上车吧。
他开着一台白色的全顺,车里放着音乐,储物盒里堆满了烟屁股,汽车带着我左突右拐,丁一粗暴地将香烟在储物盒上按灭,我问,人怎么样了?他说,已经不吃东西了。我说,她能认识我不?他说,除了你小时候的照片,她没见过你。
丁一如今住在一个灰尘漫天的小县城,县城里林立着许多当地有名的小吃店,如雷贯耳,丁一说,以前听过这个地方没?我说,没有。他说,书白念了,古代文人墨客送别的时候喜欢在这儿的一条河边插上柳枝,久而久之,就长成了柳树,这里就是以柳树出名的。我说,书上没讲过。他说,那是你没好好念书,你妈说你不念书了,什么情况。我说,你别打听,不关你事。县城往下开二十分钟,经过一大片荒废的空地,空地边有一排古老的红砖房,大约四五层的样子,那里是他的家。外面有一道生锈的大铁门,铁门上写着“职工之家”四个字,汽车进去,路面坑坑洼洼,我的屁股在椅子上不停弹起落下。丁一说这里是冶金厂的职工宿舍,冶金厂虽然不在了,但是职工宿舍还保留着,我的爷爷当年分到了一套。
门房前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颤颤巍巍地扇着煤炉,升起一缕黑色的烟,我们父子经过他的身边,他没有抬头看,说,老丁回来了。丁一说,是。老头说,你后面跟着人。丁一说,是,我儿子,小丁。他说,哦。我们走上昏暗的楼梯,木质的扶手剥掉了油漆,像那老头干枯的手臂一样,我走在靠墙的一侧,问,你是老丁,那我爷爷呢?他说,丁茂忠。我说,你占了他的名头。他说,有什么占不占?老丁,不是丁老。说完开始抽烟,他的身上除了烟味之外,还有一股老人味。
丁一推开房门,屋里很黑,没有开灯,只有一台电风扇对着大门吹着,我没有看到我的爷爷奶奶,丁一说在房间,然后掀开房间的门帘,对着里面喊,爸,妈。没有应答,他说,进去吧。我走进去,看到了我的爷爷,睡在一张躺椅上,穿一件白色马甲,扇着扇子,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只红色的收音机,没有打开,我说,爷爷。他没说话,丁一说,他耳朵不好,你声音大点儿。我又喊了一声,他慢悠悠地从躺椅上坐起来,看了我几秒钟,问丁一,谁啊这是?丁一说,你孙子。他把我招过去,问我,你干啥来了?我说,看看你们。他说,哦。继续扇扇子。我的奶奶坐着轮椅,在靠窗的位置,阳光把她照得格外清晰,不仅仅是她的样貌,还有她的衰老,我第一次发现一个人可以老成这样。八月的天,却戴着一顶线帽,脸上只有一层起皱的皮子,像龟裂的土地,眼窝深陷,几乎看不见眼珠子。身上披着冬天的棉服,她的衰老不在于已经无法辨认季节,而是季节已经不在她的身上流逝,就像一只停摆的钟,无法成为时间的载体。我走过去,喊道,奶奶。她的身体动了一下。我问丁一,这是认识我?丁一说,不认识,谁喊她都这样。
我的奶奶已经停止了进食,在她还能说话的时候,就已经对死亡的日期有了大致的预估,所以让丁一提前备好了寿衣。房间里的方桌上摆着午饭,都是我爷爷一个人吃的,还有一瓶没有喝完的啤酒,丁一说我的爷爷会将一瓶啤酒分两次喝掉,十分计划经济。为了防止跑气,他会将酒杯盖在瓶口,从我奶奶身后的窗户望下去,是一片翠绿的玉米地,有几个孩子正穿梭于玉米地中间,手里拿着木棍,嘴里骂骂咧咧,声音尽收耳底。
我从房间走出来,此行的主要目的不是延长我奶奶的寿命,而是等待她的死亡,然后完成一场丧葬的仪式。所以在她活着的时候,我几乎没有事情可以做,丁一下楼去洗车,我坐在他的客厅里,看着电视。走进来一个女孩儿,捧着半个西瓜,她问我是谁,我说,我是老丁的儿子,你呢?她说,我是老薛的女儿。我说,谁是老薛?她说,楼下的老薛。你多大?我说,十九,你呢?她说,二十三。你是学生吗?我说,不是,你呢?她说,我知道你,但从没见过你。我说,因为不跟老丁生活,我奶奶快不行了,所以才会过来。她说,你奶奶是爬楼的时候摔了腰,然后就不行了。我说,我不知道。她说,是我送她去医院的。你尝尝西瓜,头茬瓜。
我没吃西瓜,她端一张椅子坐在电风扇前,挡住了我的风,也许她们一家跟丁一很熟,所以她可以这样反客为主,我说,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她说,什么问题?我说,你是学生吗?她说,是。在X市政法大学,大四。丁一在楼下喊我,让我给他送包烟下去,我说,我不知道你的烟放在什么地方。女孩儿说,冰箱里,你爹喜欢把烟塞冰箱。我从冰箱里拿出两包烟,一包塞进了自己的口袋,女孩儿说,我看见了。我说,那又怎么样?她说,不怎么样。我喜欢记住这些琐碎的瞬间,比方说你穿着一件假的耐克,我进来之后盯着我看了四次,一次看我的胸,一次看我的脚,还有两次看我的脸,现在你又偷了老丁一包烟。我会把这些细节组合在一起。我说,写小说吗?她说,为你建立一个模型。我说,我给老丁送烟去了。
门房前的老头扇煤炉扇得一头汗,我怕他热死。铁门外涌着那群刚才奔跑在玉米地的孩子,他们攀在铁门上,一脚蹬地,荡着大铁门,来回往复,如同一场有趣的游戏。丁一坐在车上,车打着火,放着罗大佑的专场,我把烟扔到他的腿上,女孩儿贴着屋外的栏杆向我看,我对丁一说,老薛的女儿给你送了半个西瓜。丁一说,她不是老薛的女儿。我说,她说是。丁一说,她是被人丢在职工之家门前的,二十几年前的一个冬天,下着雪,她裹在一件白色的大棉衣里,老薛起先没看见,差点一脚踩死她,后来就把她抱了回去,当了他的女儿。我说,她知道吗?丁一说,知道,瞒不住的,她不傻,老薛没老婆,哪来的女儿?我对着楼上女孩儿的方向喊,你骗了我,你不是老薛的女儿。女孩儿说,老丁,你儿子真他妈讨厌。丁一对女孩儿说,我管不了他。
我奶奶过世的前一天晚上,丁一带我去吃烧烤,在一个类似农家乐的大院里,一条长长的走廊,挂着一串彩色的小灯泡,这里的烧烤比我在任何地方吃到的都要正宗,丁一喝了几瓶啤酒,脸上通红。吃到一半,有人抱着吉他在院里唱歌,设备比较简陋,所以唱出来的效果不太好。丁一说,我想不明白,你为啥不上学,我记得你小时候挺聪明的,你妈教你背唐诗,你半个小时就能背下来,五岁吧,刚会说话呢,那诗不容易背,啥来着?《水调歌头》,苏东坡的。后来还让你背过《长恨歌》,这你没背下来,你妈过了,有点儿拔苗助长。但我俩挺骄傲,我还带你去算过命,算命的说你是文曲星下凡,我对你寄予厚望。你妈在电话里告诉我你退学了,我很震惊,她也不肯跟我多说,只让我问你,咱俩聊聊呗,你告诉我,你不上学以后想干嘛?我说,我说了算数吗?我以后想当老板,走哪儿都有人喊一声丁总好。现实吗?丁一不说话,叹了口气,我说,你别叹气,我啥样跟你关系也不大,我发财了你沾不了光,我犯事了也不连累你。
那天晚上,丁一喝得有点儿多,舌头在嘴里打结,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我一路把他搀回去,又碰到了老薛的女儿,她不肯告诉我名字,我说,我是老丁的儿子,小丁,你是老薛的女儿,我就叫你小薛。她也不计较,我把丁一放到椅子上,小薛进了我爷爷奶奶的房间。房间没开灯,小薛打开电灯,我的奶奶仍旧一个人坐在轮椅上,身体轻微地晃动着,桌上的半瓶啤酒已经空了,瓶子还在。小薛走到我奶奶身边,蹲下身子,喊道,奶奶。我的奶奶缓慢地动弹了一下手指,小薛又往前凑了一些,将手伸过去,我的奶奶用手指摩挲着小薛的手背。
丁一在椅子上睡着了,打着呼,一声大过一声,我站在小薛的身后,说道,到底谁是她孙子?我喊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小薛说,她不认识你,但是认识我,以前总给我薄荷糖吃。一毛钱两个,她的床边放了一大把,我都不知道在哪儿买的。
我送走了小薛,冲了个澡,然后上床睡觉,夜里两点多,丁一把我摇醒,我睡得正香,眼睛睁不开,他说,你奶奶走了。我从床上坐起来,丁一嘴里冒着酒气,我跟着他走进房间,我的奶奶还是安详地坐在轮椅上,她的脚边有一只已经被摔碎的瓦罐。丁一说她回光返照,走之前突然来了力气,摸到了旁边柜子上的瓦罐,将它推到了地上,瓦罐破碎的声音惊醒了他,他赶到房间来,她已经断了气。丁一从一个箱子里拿出寿衣,认认真真地替她穿上。我的爷爷还在睡觉,我问丁一接下来怎么办,丁一说等天亮。
外面一片静谧,没有月亮,也看不见星星,偶有夜行的人,发出静谧的咳嗽,像是一粒石子扔进了广袤的大海之中。我坐着打盹,丁一打了几个电话,我能够听到他说话,不知道他说了什么,像一串加密的符号,我也不想破解。有烟味钻进了我的鼻子,丁一关掉了日光灯,坐在靠门的位置抽烟,一支接一支。后来,他回头对我说,你去睡吧。
我重新爬到了床上,并且很快入睡,丁一在门前坐到了天亮。上午七点钟,我被大院里的一串喇叭声吵醒,从房间里走出来,丁一的脚边散落着一地的烟头,我出来后,他站起身来,走进房间换了一身衣服。几个男人从外面进来,丁一迎接他们,一一发烟,他们接过烟,架在耳朵上,往我奶奶的房间走。我们没有跟进去,只听到里面传来他们说话的声音,随后是我爷爷的声音,他在咒骂他们,我听不懂X市的方言,但能听出来他情绪激动,所以判定是在咒骂。丁一跑进去,跟我爷爷说了什么,我爷爷没声音了。
后来,他们把我的奶奶抬到了车上,我跟丁一跟下去,楼下已经围了一些人,他们七嘴八舌地跟丁一交谈,面色严肃,好像在交待一些事情。丁一点头应承,给他们发烟,他们一边抽烟,一边说话,我听不懂,小薛站在楼梯里,攀着扶手,我问,他们在说什么?小薛说,他们给老丁安排线路,去时的路跟来时的路不能一样。我问,为什么?她说,这叫不走回头路。我说,走不走最后都得回来。小薛说,你懂个屁。我说,你咋起这么早?她说,睡不着。前面丁一冲我招手,让我过去,我跑过去,他让我上车,我上了车。载着我奶奶的灵车已经在前面开道,丁一的全顺跟在后面,车上坐着四五个不认识的人,全顺后面,还跟着几辆车,职工之家的住户,跟丁一有些交情,所以一起送一送。
火化的过程持续了一个小时左右,在火化之前,我们每个人对着遗体告别,我绕着她走了一圈,努力使自己意识到这个人是我的奶奶,但她双目紧闭,不肯承认这一关系。有几个老人哭了,没有声音,喑喑的。后来,我们在外面守着,丁一在一棵大树下面抽烟,直到里面的人通知他进去取骨灰。这中间大概隔了四十几分钟,我看到他捧着骨灰盒出来,用手臂擦拭着眼睛,也许是哭了,也许是我看错了。回去的时候,我们换了一条路,多开了二十分钟,丁一将骨灰盒跟遗照放在客厅的中央。时至中午,送行的人们在楼下等着吃饭。我的爷爷已经起床,坐在桌前,开了一瓶啤酒,丁一从冰箱里端出前一天的饭菜,放进微波炉,热好后端到桌上。他开始吃饭,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小心翼翼,仍有半杯泡沫,他喝掉泡沫,舔了舔嘴唇。
老薛跟小薛也参加了中午的饭局,小薛话明显没有之前那么多,好几次我主动跟她搭话,她都爱理不理,我说,想啥呢?她把头别到了一边,后来,我看见她跑去了厕所,出来的时候,眼圈是红的,坐下后,时不时抽泣一声,动静不大,我还是能够捕捉到。我盛了一个肉圆子,一口吞下,丁一跟别人在喝酒,小薛又简单吃了几口,就要回去。我喝了碗汤,丢下饭碗,也跟着她往回走,职工之家的门前,几个孩子依然在蹬着铁门,脚下踩出一个深坑。我没有回丁一的家,跟着小薛进了老薛的家,小薛什么也没干,就这么站着。我坐在她的桌子前,翻开一本书,夹层中有一只尺蠖,弓着身子,从第一行行进到最后一行。小薛说,你奶奶的薄荷糖是在镇南商店买的,我今天才知道。那个商店很多年前就已经关了,但是我送她去医院的那天,她的口袋里还有,都给了我,你吃吗?尝一块吧。
她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两块糖,扔到桌上,透明的油纸,两端是旋起来的。我拆了一颗,有些融化了,米黄的硬糖黏在糖纸上,我送进嘴巴里。小薛又说,老丁来了有十年了吧,记不清了,只记得来的那天下着大雨,把职工大院里淹了。我说,差不多吧。
在我五岁那年的夏天,派出所从我家里带走了丁一。前一天晚上,一男子潜入麦芽厂女职工窦爱梅的宿舍,想对正在熟睡的窦爱梅实施强奸。可能是初次作案,嫌疑犯在犯罪现场发出了急促的喘息,惊醒了窦爱梅。她借着屋外的微弱光亮,看见了床边站着的男人,他已经脱掉了裤子,下身赤裸。于是身材高大的窦爱梅先是大叫一声,随后与嫌犯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最终成功制止了嫌犯的不轨企图,嫌犯在不敌的情况下抱起自己的裤子仓皇而逃,窦爱梅拨亮了床头灯,认出了那个人的身影,正是自己所在麦芽厂的厂长丁一先生。
警方找到了丁一,那时候,我们正在吃午饭,我的母亲从厨房端出一盆排骨,警察没有给丁一预留吃饭的时间,一左一右将他带走。第二天,我的母亲终于打听到了丁一强奸窦爱梅未遂的事情,她说,这不可能。于是带着我去了窦爱梅的宿舍,这个高大健硕的女人与我的母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的母亲矮小而瘦削,她们在房间里展开了对话,首先是我的母亲。
我是丁一的妻子。
然后是窦爱梅,哦。
丁一不可能做这事,你认错人了。
我没认错人,就是老丁,我们在一起共事了三年。
我再跟你说一遍,你认错人了!
我的母亲发出低吼,震慑住了窦爱梅,这个强壮的女人在面对强奸犯时都没有表现出一丝慌乱。她什么也没有回答,想要出门,被我的母亲拉住,她推开,我的母亲又上前,她们纠缠在了一起,最后她把我的母亲推倒在地,又一把拨开站在门边的我,扬长而去。我的母亲在地上足足坐了五分钟,对着那个远去的背影一直重复喊着,你认错人了!你认错人了!窦爱梅并没有再回过头,我去拉我的母亲,感觉她突然变得很软,好像一滩液体,我找不到着力点,最后,只能等着她自己站起来,牵着我的手回家。
事实证明,我的母亲是自取其辱,警方确认了丁一企图强奸的事实,基于强奸未遂,且认罪态度良好,所以获刑两年。消息传到我母亲的耳朵里时,她不发一言,也没有去探望丁一,带着我去了乡下的外婆家。
麦芽厂换了一任厂长,一个比丁一大十岁的男人,却有一个只比我大两岁的儿子,也就是倒逼。女职工窦爱梅也在丁一入狱的一年时间里晋升为了车间主任,丁一出狱那年,倒逼的爸爸与窦爱梅喜结连理,那天,麦芽厂充满了甜蜜的气息,倒逼的爸爸将身材高大的窦爱梅从她三楼的宿舍一路背到厂区门口,然后将她塞进了一台红色的桑塔纳。我隔着麦芽厂门前的一条河,完整地看见了这一幕,倒逼的爸爸在把窦爱梅背上车之后,气喘吁吁地擦拭着头上的汗水,他的西装是咖啡色的,胸前别着一朵红花,扎着一条鲜红的领带,他正是用那条领带略显狼狈地擦拭着他的汗水,等到众人前来欢送时,他又变得淡定从容起来,大方地与他们挥手。那天,我还看见了倒逼,他坐在一块石板上,玩着奥特曼,对发生的一切视若无睹。一群人跟着桑塔纳跑了几十米,桑塔纳里抛出一把一把的喜糖,这时候,倒逼终于不再是一个局外人,他第一个冲过去,一块一块捡起地上的糖,像头小牛,蛮横地挤开想要沾沾喜气的其他人。他在原地挥舞着拳头,后来又捡起红砖,谁上前一步,他就用红砖砸向他们。起先他们只是逗他,后来发现他是认真的,纷纷散了。最后,掉在地上的喜糖被倒逼一个人捡走了,他脱掉上衣,用衣服包着,重新坐回麦芽厂门前的石板上,专注地玩着他的奥特曼,不受打扰。
两年之后,丁一出狱了,我跟母亲去接他,我的母亲那时候已经决定跟丁一离婚。在离婚之前,我们在丁一的家一起吃了最后一顿饭,我的母亲端出一盆排骨,都是肉,没有汤。我一个人吃了将近半盆,还想吃,我的母亲喝住了我,将剩余的一半端到了丁一的面前,丁一埋着头,又推到我面前,说,都给他吃。饭后,我的母亲带我离开。
临走之前,她说,窦爱梅结婚了。
我们都不知道丁一为什么还要再去找窦爱梅,在他出狱后不到一个星期,我的母亲带着我去派出所将丁一再次带了回来,警察对丁一说,两年前没强奸到,两年后打算弥补遗憾?我们也都不明白,丁一为什么不能换个人强奸。丁一不说话,警察的桌上放着一本《成语大全》,翻开了一半,警察说,你知道你的行为叫什么不?丁一还是不说话,警察说,你这就叫怙恶不悛。你知道怙恶不悛啥意思不?丁一说,我是去跟她道歉。警察说,瞎说,你就是准备再次强奸窦爱梅,你给我说说,窦爱梅什么地方这么吸引你?丁一说,我真是去给她道歉。警察说,这次窦爱梅没告你强奸,她结婚了,你消停点儿行不行?
丁一跟我的母亲离了婚,离婚前跟我母亲借了一笔钱,开了一间音像店,租碟卖碟。店面地方还算可以,有四五十个平方,被他隔成了两间,外面放碟,里面当卧室,吃喝拉撒都在店里。赶上那几年DVD、VCD刚流行,所以音像店开张小半年时间,生意红火,他也由此赚了些钱。
音像店开张的第二年秋天,镇党委书记的儿子过来租了一盘《古惑仔》,此人当年十六七岁,血气方刚,看完电影后摩拳擦掌,想要闯荡江湖,拉了几个跟班儿,成立了一个太子帮,歃血为盟。帮派成立后的一个月,跟另一个叫做湾头七匹狼的组织械斗,规模庞大,人手带着家伙,此人一声令后,冲锋陷阵,过程中被一刀捅死。党委书记得知消息,悲愤交加,命派出所三天内抓到杀人凶手,此时七匹狼早已四散,逃得无影无踪,警察没抓到凶手,交不了差,查封了丁一的音像店。因为党委书记的儿子平常品学兼优,敬老爱幼,一定是受了别人蛊惑才会参与斗殴,源头就是古惑仔,古惑仔古惑仔,蛊惑了党委书记的崽,所以租售古惑仔的丁一一定要惩治。两个警察搬空了丁一的店,带走了丁一,说,你又犯事了。丁一说,我没有。警察说,党委书记的崽看了你的古惑仔,跟人斗殴,被人捅死了,这事你知道不?丁一说,不清楚。警察说,没关系,现在告诉你。丁一说,我只是个传播载体,你可以理解为工具,你能给捅死他的刀定罪吗?警察说,我不能,但是我可以从今以后严控管制刀具。丁一无话可说,警察继续滔滔不绝,你传播的东西很危险,今天有人看了你的古惑仔上街斗殴,明天有人看了你的隋唐演义就要闹革命,往严重了说,可以定你个煽颠罪,你明白不?丁一问,啥叫煽颠罪?警察说,煽动颠覆罪。丁一问,那你们打算怎么办?警察说,关门,罚款,没收所有营业所得。
音像店关门没多久,丁一就消失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儿,直到几年以后,他从X市给我的母亲寄来一封信,我们才知道,他去了X市,跟我的爷爷奶奶住到了一起。信封里除了一封我至今不知道内容的信之外,还有他跟我母亲借的钱。
那天傍晚,我跟小薛坐在职工之家的铁门前,我从口袋里拿出从丁一家的冰箱里偷来的香烟,点了一支,小薛问我,好抽吗?烟是什么味道?我说,不好抽,你们这儿的烟不行。她说,你抽过多少烟呢?别搞得像老烟民。我抬头看天,她又问我,你为什么不上学呢?我说,哈,你的问题真有意思,那你为什么没去北大呢?她说,这是两回事。我说,一回事。她说,你这样很没意思。我说,你这样也很没意思,不要以为你是大学生我就要回答你的问题,我以前干过大学生,小鸡巴说我没素质,被我打掉了一颗牙。小薛咳嗽了两声,说,会说话吗?我说,算我失言,没有针对你的意思,你在大学生中算是比较让人顺眼的,请教你个问题。她说,什么问题?我说,怙恶不悛是啥意思?她说,你问这个干什么?我说,这个成语困扰了我十几年,但我懒,不乐意翻字典,你不是大学生吗?她说,就是说一个人一直干坏事,不知道悔改。我说,哦,懂了,意思就是惯犯呗。当年逮捕老丁的警察就是这么跟老丁说的,蹩脚得很,像羊拉屎一样,一粒一粒往外蹦。
我又续了一支烟。小薛说,小时候老薛上班,我就跟你爷爷奶奶后面,我知道你,你出生那天,老丁来电话了。你奶奶听电话的时候都在笑,我还看过你小时候的照片,老丁寄过来的,应该是夏天,你一丝不挂地趴在地上,抱着一个青苹果,身上都是肉,笑呵呵的。那年我应该五岁吧,但我觉得我起码七岁了,因为五岁的孩子不可能记得清这种事情,老薛把他捡到我的那天当做了我来到这个世界的日子,这是不对的,在他捡到我之前,我已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你小时候真胖,像河豚鱼,你奶奶有一本影集,不少你的照片,老丁那时候寄了很多过来,一年四季,你赤脚走在河边、裹着大棉衣在火桶里,还有站在油菜花中间。
香烟燃了一半,小薛说了不少话。
后来,小薛又问我,你下午是不是在翻我的书?
我说,就停在你看的那一页,没往后翻,看不懂,也没什么兴趣看下去,外国人的名字很难记。我有个朋友,他叫倒逼,我忘了他真名,反正就叫他倒逼,也喜欢看这些外国的书,有一本已经看了三年,还没看完,都是关于吸毒啊、滥交啊什么的。但是他在我来这里前一天捅死了一个人,那人把尿撒在了他的裤子上,这确实很羞辱,而且无法定罪,你不能说他死有余辜,可是好像也没有其他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他今天能把尿撒在你的裤子上,明天就能骑在你头上拉屎,只好把他干掉了。
其实我以前不愿意跟倒逼一块儿玩,老丁想要强奸的那个女人,后来就嫁给了倒逼的爸爸,倒逼的爸爸至少从老丁这儿拿走了两样东西,一样是他没干到的女人,一样是厂长的位置,老丁当年是麦芽厂最年轻的厂长,倒逼的爸爸比他大起码十岁,哦,那个女人叫窦爱梅,老丁说过没有?我见过她,也不漂亮,只不过会打扮,我妈也许就吃亏在这上面,她不打扮,所以看起来面黄肌瘦。倒逼的爸爸后来进去了,他把麦芽厂搞得一塌糊涂,自己倒是脂肥膏满,窦爱梅又改嫁了,不在我们那儿,去了别的地方,想想老丁,脑子有问题。
上学的时候,我跟抓老丁那警察的儿子在一个班里面,他爸姓赵,他就是小赵。没人知道老丁的事,那小子知道,跟人说我是强奸犯的儿子。他们不知道啥是强奸犯,我也不知道,他苦恼,不知道怎么跟人解释,就直接跟人说老丁蹲过大牢,然后我就出名了,但凡碰到我,就喊我劳改犯。我跟老师讲,老师说,所以你要好好学习,不能走你爸的路。后来我就习惯了,他们在我的桌上用小刀刻“劳改犯”,我也不生气,我们每周换一次座位,换完座位,劳改犯就变成了其他人,那时候我就知道,这种行为就叫刻舟求剑。有一次,小赵把劳改犯写在纸上贴到我的后背,我没察觉,一直穿回了家,被我妈看到了,问我谁干的,我说不知道,她什么也没说,哭了一晚上。第二天,我跟小赵说,你不能这么叫我,我不是劳改犯。他说,好,我不说了。我以为他说话算话,但他仍然这么叫我,倒逼第一次主动跟我搭话,他比我大两岁,却跟我一个班,很神奇。他说,你为什么不揍他呢?如果是我,我就会揍他。
我当然没敢揍他,我后来仔细想过,于事无补,已经传播出去了,你堵得住他的嘴,堵不住悠悠众口。不过倒逼帮我揍了他,我也不知道倒逼为什么这么仗义,他把那小子拎到操场上,在国旗下扇了他六个嘴巴,把他的脸扇得比国旗还红。晚上,我给倒逼买了一瓶汽水,冒牌的雪碧,叫雪蒙,玻璃瓶的,跟啤酒一个容量,却只要两毛钱。他说,以后他再这样叫你,你就像我今天这样扇他。他没说为什么要帮我,但我觉得他是个不错的朋友,我们见过面,在他爸结婚当天,隔着一条河,他坐在一块石板上玩一只奥特曼的玩具,后来抢了一把喜糖,那天他应该没有看见我。
倒逼他爸是在我们念初中的时候进去的,进去之后几天,倒逼就退学了。我得说,那段时间我的身体出现了巨大的变化,短短一年蹿高了二十公分,看起来孔武有力,为什么是看起来,因为我没有机会充分展示自己的力气,可能我可以扛着一袋水泥爬个七八楼,我没试过,也不想用这么淳朴的方法检验自己究竟有多大的力气。当时全镇只有一所初中,所以那些叫我劳改犯的二逼们大多数都继续跟我一个学校。小赵已经不叫我劳改犯了,被倒逼扇过嘴巴之后老实了很多,但其他人还这么叫。几乎全校都知道,没办法,我想揍也揍不过来,而且我也不想揍他们,没啥意思。老师们也对我没啥要求,只要我不犯罪,就已经证明比老丁优秀得多。那时候我学会了上网,学校那条街有个网吧,不管你是不是未成年人,只要你能走进他的门,他都把你当客人。我爱上了一款射击游戏,有时候能玩一天,但是玩得也就那样。总是死,别人用枪,我用刀,死的是我,别人用刀,我用枪,死的还是我,扔个炸弹都能把自己炸死,你说这游戏里咋就没有原子弹呢?扔一颗,不分敌我,全部都他妈挂掉。
香烟已经燃到了屁股,按理说它早该烧完了,因为我讲了这许多话,可是它仅仅在上一秒才烧到屁股。丁一在楼上叫我的名字,叫亮了一只声控灯,我拍拍屁股,站了起来,跟小薛说,我得回去了。老丁在叫我。
丁一让我给奶奶上香,然后磕头,我给她磕了三个头,两根蜡烛明晃晃地燃烧着,火焰在风中摇曳,就是灭不掉,我的爷爷坐在房间里吃晚饭,喝着中午剩下的半瓶啤酒。我奶奶的丧事已经办完,我来X市的任务结束了,丁一没有问我什么时候走。但我想,不出意外的话,这两天就会走。这都说不准,也许睡一觉,明天就动身。楼下有人喊丁一打牌,小薛告诉我,按照这里的习俗,今天晚上丁一是不可以睡觉的,而且还要将家里的门都打开,因为我的奶奶今晚会回来,如果关着门,她就会进不来。我想,她本来就在屋子里,我们不应该考虑她进来的问题,而是应该考虑怎么让她离开。
他们在丁一的家里打扑克,守着燃烧的蜡烛,夜里的时候,吹进一阵穿堂风,吹熄了蜡烛,打扑克的几个人立刻扔掉了手中的牌,对着门口的方向拜了拜,然后丁一重新点上蜡烛,坐回牌桌。
后来,我下了楼,靠着丁一的全顺,毫无睡意,按说应该很困,来到这里后,我很少能够睡得安稳,全顺的钥匙还插在车上。我翻进驾驶座,将车打火,引擎发动的声音很大,伴随着一阵颤抖,打着之后,音乐就从音响里淌出来。丁一喜欢罗大佑,一直插着他的盘,我听了几首,换了一盘叶倩文,又抽了几支香烟。
我很想给倒逼打个电话,问一问他,到了南方没有,南方很大,他究竟在南方的哪个城市。
我的初中三年大部分时间是在网吧度过的,在那款射击游戏里,我死了几万次,每次都会安然无恙地站起来,现实里不会如此,只要吃一颗子弹,我就会永远躺在冰冷的地下。有时候我感觉射向我的那颗子弹已经出膛,击中我只是早晚的事情,这个想法令我变得勇敢了一些,比如我觉得应该把那些叫我劳改犯的人都揍趴下,可惜我已经毕业,那些人们分散于四处,想要逐个击破确实比较困难。我从未如此渴望挥舞自己的拳头,所以我也无比渴望他们再叫我一次劳改犯,这样我的拳头会挥舞得更加理直气壮一些。
初中毕业以后,我去了全市排名垫底的高中,地理位置十分糟糕,不到一公里处就是火葬场。在这所学校里,我碰到了以前的同学,那已经是开学后好几个月的事情了。在此之前,我重逢了倒逼,他在汊河跟人打群架,后来有人喊警察来了,他们才散去。倒逼走到一个彩票站,买了一张刮刮乐,没有中,后来,我们就坐在路边喝汽水。他问我现在是否还有人叫我劳改犯,我说没有,他说,那就好。我说,我觉得你是对的。他说,什么?我说,如果还有人叫我劳改犯,我就会毫不犹豫地揍他。
不仅如此,那段时间,我爱上了一个笨拙的女孩儿,虽然我已经记不得她叫什么。但是我记得她很笨拙,每天都会因为回答不出问题而被罚站,同时她很认真,每堂课都会把黑板上的内容没有遗漏地记下来,两者结合,就使得她的大脑十分卑鄙,占据着制高点,却不愿意工作。她也许并不知道我爱她这件事,因为直到我离开学校,我们都没有讲过一句话,她也不会知道是谁偷偷把早饭塞进她的桌肚子里,谁在值日的时候把她的地方打扫得一尘不染。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那位初中同学某次在食堂看到了我,于是他冲我挥手,并且大声喊道,劳改犯。所有人将目光对准了我,包括那个女孩儿,那是我们第一次有眼神的交流。
放大周那天下午,我跟倒逼堵住了那位初中同学,把他带到了一条小巷里,我跟倒逼说,现在,我要揍他了。倒逼说,好。于是我在巷子里狠狠揍了他一顿,并且警告道,如果下次继续这样叫我,我就杀了你,然后把你的舌头割掉,挂在你家的大门上。他呜呜呀呀地给我求饶,好像我真的已经割掉了他的舌头。我和倒逼抽了一支红塔山,放走了他。我告诉倒逼,爱情使人冲动,因为他让我在心爱的女孩儿面前折辱,所以我非办他不可。
这小子周一向教导主任举报了我,他和他的父母站在一起,增加了一些勇气,滔滔不绝地陈述着我是如何揍他,以及扬言要割掉他的舌头。他的父母岿然不动,但是用眼神向教导主任施压,教导主任说一定严处。他的爸爸给教导主任递了一支香烟,他们抽起了烟,令我感到烦躁,所以我再次动手了,攻击对象是他的爸爸,实际目标是他们一家人。最终是路过的师生将我们拉开,这场战争的余威波及到了教导主任,他的脸上被人揍了一拳,我也不知道是谁揍的,但是所有人都说那一拳是我挥出去的。
学校对我的处罚当然是开除,对此我并不意外,我的母亲曾经想来学校为我争取一个从轻处理的结果。我拦住了她,她扇了我几个嘴巴,我知道阻止不住她,所以去了网吧,那天我手感奇好,一个下午只死了两次,击杀不计其数。从网吧出来后,我碰到了我的母亲,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神情木然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回去了。虽是傍晚,阳光却很刺眼,我有一种感觉,那颗子弹击中了我的太阳穴。
小薛不知道什么时候上了车,问,你会开车吗?
我说,不会。
她说,我教你。
小薛教我认识了离合器、刹车、油门,并且口头告诉我,如何才能让一台汽车行驶起来,老薛以前是驾校的教练,所以小薛虽然不会开车,但知道如何能让一台汽车动起来。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教我这个对我来说无用的知识,至少在未来几年内,我都不会拥有这样一件交通工具。小薛说,我找到我亲爹妈了,他们在东部的一座城市,有一个比我小六岁的儿子,我教你开车,你把车开过去。我说,这也能被你找到。她说,他们也许已经忘记自己还有个女儿了。
我的眼睛一一扫过汽车的这些零件,刹车、油门以及离合器,小薛冷不丁地又说,你知道老丁是怎么说他自己那事的吗?我说,不知道。她说,老丁说他没强奸窦爱梅。我说,是,不然就不是两年了。她说,能换首歌吗?我不爱听《潇洒走一回》,有《珍重》吗?我想听,他方天气渐凉,前路亦有白雪飘,最爱这句。我说,我不会弄,你来吧。她说,算了,就《潇洒走一回》吧。说完将车窗摇低了一些,你知道老丁跟窦爱梅啥关系吗?我说,不知道。她说,老丁说他没想到窦爱梅会告他强奸,因为他俩本来就是那关系。一年多了,背着你跟你妈,那次窦爱梅说她想当车间主任,让老丁想想办法,老丁没同意,一码归一码,睡是睡了,但不能因为这就以权谋私。所以窦爱梅就跟老丁发火,乱砸了一气,把老丁赶走了,又一转头告他强奸,老丁对窦爱梅有感情,如果不认,就得把俩人关系说出来,他不想这么干,就认了。至少做到对窦爱梅没有愧疚吧。
我说,他是对窦爱梅没有愧疚了,对我跟我妈呢?我俩凭什么啊,操。
她说,反正他是这么跟老薛他们说的。老薛说他有情义,但我看得出来,老丁这么讲的时候老薛是有些嫉妒的,干的干死,涝的涝死。说完补了一句,走吧。我说,他们也许已经忘了你,你还要去干啥呢?小薛说,我不找他们,就去见一见他们的儿子,就一眼,看完就走。我说,哦。她说,踩着刹车和离合,然后挂到一挡,再慢慢松开刹车和离合,踩油门。我按照指点,推到一挡,松开刹车和离合,全顺抖了几抖,然而没有熄火,缓慢地往外驶去。出了职工之家,拐上一条颠簸的土路,视野突然很开阔,即便我没有打灯,也能把前面看得一清二楚。小薛说,换挡,加速。我切换到二挡,全顺又是一阵剧烈的颤抖,我尽力控制着方向,眼睛盯着前面,车速过了四十,小薛再次提醒我换挡。
全顺越来越快,越来越平稳,旁边的女孩儿没有了声音,仪表盘的指针指向了一百码,远方的障碍物在我向它们靠近时纷纷让开了一条道。没有尽头的坦途铺陈开来,四面燃起了熊熊的火焰,职工之家在我的脚下,落下的火花照亮了它,我的父亲丁一和他的牌友们站在院子中央,似乎在呼唤着我们的名字,我问身边的女孩儿,你叫什么名字?女孩儿没有说话,我说,见完他之后,能跟我去一趟南方吗?我想去找倒逼,也许我们追不上他,因为他到了南方以后一定会继续往南,一直不停歇,所以我们会追他很久,一直追到南方以南。女孩儿还是不说话,我侧过头,她已经睡熟,音乐跳到了《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