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Jesse


文/N酱

 

或许无论在哪个城市,哪个国家,大家都有着相似且独特的青春故事。


1

我们的学校是公立学校,接收社会所有阶层的学生。学校在北加州的旧金山湾区,有着没有云的蓝天和美丽的夕阳。学校卧在山上,站在钟塔上远眺,海鸥飞过树林,红色与灰色屋顶延伸到水天相接的地方,太平洋触手可及。钟声和阳光的散粉一起落在身上,加州的天气有让人心情变好的魔力。

学校奉行“work hard, play hard”,校门口正对面的街上有两家大麻店,大麻的气味侵入校门口。校门口还有各种香味,咖啡、越南河粉、日式烤肉、玉兰树的芳香,还有公交的尾气,体香的气味。咖啡是装在纸杯里的,咖啡在手里紧紧握着,所以校园的气味就是路边、街角廉价咖啡馆发出的气息。当然,还有学业极度疲劳时急需放松一下、醉生梦死的大麻味。

这并不是一个适合我气质的大学。它太铜墙铁壁,毗邻硅谷,里面的人想发达的心太切,名利的味道太重。我曾想过,适合我的应该是满是浪漫与理想的文理学院,大家风花雪月地在里面度过大学时光。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如果不是当时匆忙出国又看中了排名,我大概不会来到这样一所名字如雷贯耳、但我在里面身处地狱一般的学校。不过我倒是满意我们学校是言论自由的发源地。我们学校充斥着浓浓的嬉皮士文化。我喜欢这种自由的、热烈的、解放的、一切都被包容的氛围。

经历了普高的压抑,又到了一个如此不同寻常的环境,我到伯克利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急着定专业,而是放飞自我。我像一只贪玩的鸟,四处搜寻着派对和音乐会的讯息。

那是在到宿舍的第一周。我边清房间边听到了门外传进来的靡靡音乐声。我们楼层的寝室是男女混住、共用卫生间的。我在英语也没说得那么流利的情况下,鼓足了勇气就冲过去,循着音乐声找到了我斜对面的寝室,毫不畏惧地敲了三下门。音乐声戛然而止。开门的是一个壮实的拉丁裔小伙子,粗粗的眉毛,除了身高以外长相还算英俊,尤其是眼睛,黑亮黑亮得像夜幕里的星,又像绿洲里的湖水。他身上散发着的是太渍洗涤剂的清香。

他谨慎地打量着我,问我来干啥。我说:“I just wanna join the party.”他哈哈大笑起来,热情地招呼我进去。里面的人看到是一个住这里的学生以后,大家都松了一口气,音乐又响起,大家又谈笑了起来。进门是一小伙儿人,男男女女四散坐在宿舍的各个角落里。宿舍很干净,布置得也很简单,呈长方形,一张bunk bed和一张单人床在右手边并排横放着。靠门的当头有个小冰箱和微波炉,那里坐了两个刚把蓝色Bud Light啤酒藏好又拿出来的学生。我忽然知道他们为什么在看见我的一瞬间脸上惊恐万分了。后来大家说那是因为他们怕我是舍监。美国21岁以下是不准饮酒的,谁也不想在学也没开的情况下就惹上麻烦。

那个男生热情地招待了我并攀谈起来。他告诉我,他叫Jesse,是这间宿舍的主人。我得知他是转学生,准备读经济专业——虽然一年后他学了历史——大家问我是哪里来的,我说是长沙,“a city famous for its spicy food.” 然而没想到,各位amigo都是吃惯了jalapeño——墨西哥小青椒的,说什么也不相信我很能吃辣。为了向国际友人介绍一下我的家乡,也让我作为长沙人的脸面不能输,我将外婆带的湖南辣椒油拿过来。外婆将辣椒油装在保鲜盒里,为了让我过安检,帮我把油避掉,盒里只剩下成千上亿颗碎碎麻麻的辣椒籽。它们在长沙丘陵地区夏天的刺烈阳光下淬炼过,是骄阳的士兵,透着股狠辣劲。

我们各自拿着勺子应战,开始表演起吃辣椒。辣椒油混着房间里棉质衣料上太渍洗涤剂的清香,两者都透着股生化武器的狠劲。他虽然很能吃辣,但还是在第三勺败下阵来。他的额前布满汗珠,眼睛兴奋得如星子,咧嘴笑着,伸出敦实的大拇指,直夸这辣椒够劲道。轮到我表演了,吃这几勺辣椒我根本不在话下。我的兴致高,又有铜墙铁壁胃,每吃一勺的恢复能力极快。我将额前的碎发拨到两边。我的粉色hoodie前有两根长长的飘带,我一手按着我的飘带不让它落到碗里去,另一手拿着勺子仰头长灌辣椒。我一口气吃了五勺不带喘的,吃得旁边的美国人啧啧赞叹。

从此这件事情被Jesse一直提起。Jesse一定要说是他吃赢了,我想那只是他的male ego在作祟,便由着他去了。但我自始至终都骄傲地知道,那一晚长沙人PK赢了amigo。

我们在辣椒油里酣畅淋漓地游着泳,我对他的好感也在这辣椒油里浮起来了。我觉得眼前的人热情、礼貌、懂得让宾客都开心,还有,就是他那如阳光般灿烂而又和善的笑容。这一份和善令初来乍到的我觉得无比安心。

第二天,我拿着写着我号码的纸片,穿着黑色吊带和黑色短裙,敲开了Jesse的房门。我把纸片递给他,说了句“text me”,扭头便回了自己的房间。

Jesse说他不会忘记这个场景,也总说他喜欢我的大胆。而我又为什么不会忘记我们的初遇呢?大概是因为我在异乡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善待吧。他让每个进他房间的人都宾至如归,这也是他有那么多朋友的原因。但于我,一个内心有些忐忑,并不知道前方会发生什么的小女孩,是受到了热情的善待。

 

Jesse给我发消息问我想去哪,我说去洗衣房洗衣服。他从他的干衣袋里拿出了一件黑色hoodie并套上。他的套头衫带着太渍洗涤剂清香的味道。Hoodie上的皮质蝙蝠侠logo斑驳不堪。他的衣服就像他的人,干净清新,有故事,以及总带着缕哀伤。

洗衣房里,我漫不经心地收着衣服,加州的阳光透过绿树,黄色漆墙反射着秋日柔软的光芒。白色长凳上,光影随风摇曳。他问我业余时间喜欢做什么。我沉默了一会儿。而他阳光的微笑和酒窝又将我从静谧中唤醒。

“……写作。”我回答。

“写些什么?”他好奇。

“小黄文。”我故意说,甩了甩头发。

“Oh man.”Jesse咯咯笑着,脸红到了脸颊。

 

从此他就成了我大一时的好友,也成了我短暂的暧昧对象。他成长于洛杉矶最危险的地区,大家都叫他“OG”——让人尊敬和敬畏的人。我们做了不少蠢事,他总是像大哥一样罩着我。但最后,我因为他的酗酒离开了他。

在美国人眼里,朋友和恋人的区别不那么清楚,用英文讲,是“keep it casual”。这也是Jesse喜欢我,而我后来不喜欢他,但我们一直在一块玩儿的原因。

 

2

大一的时候,除了和中国人社交,我和美国人社交主要是在Jesse的寝室。很多人在他的小聚集地谈爱,争风吃醋,又或者遇见了最好的朋友。Jesse的房间是一群穷青年的聚集地,他和很多人都靠拿全奖才能来读大学。Jesse在来学校读书前有两个月只能住在车上。而我作为一个家境较充裕但并未能融入美国社会的边缘人,一个留学生,和他们相处得意外地好。

Jesse有个好友叫Jose,当时27岁了,主修物理。Jesse说在大学里所有我们认识的人里面,只有Jose能够懂他,因为他们“both been through a lot”。我不太明白在27岁才能上大学意味着什么,也许意味着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也意味着一个一直想要改变自己命运的决心。朋友们都说,Jesse能被从那个地方捞起来进伯克利,简直是个奇迹。如果没被捞起来怎么办?在美国的体制下,他将一辈子被困在贫民窟里。就像我朋友说,在美国的精英教育下,只有在我们学校才能遇见像Jesse这样的学生。

我有一个倾听的天赋,可以让朋友们敞开心扉对我说一些秘密。Jesse对我说,他有一个因边吸边贩进了局子的表哥,一个抵押了房产在外面找了小三的父亲;以及之后他们家的房子被银行没收,他从此开始了颠沛流离、需要到各处亲戚家借住的生活。21岁的他比同龄人经历得要多太多。他说这些时,平静地微笑着,脸色红润,像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样子。

 

3

我们经常走在凌晨四点的街上。街边的景象算不上美丽,甚至形色可怖。白天斑驳的矮墙上肮脏的黑印在夜晚仍旧清晰可见,黑色的脏块和壁前的车前草叠印着,诉说着不远处流浪汉聚居地的故事。空气里燃尽的大麻味混着流浪汉尿渍的味道,偶尔地上能瞄见一两小点火星——我曾有一次在派对结束后突发奇想,脱下了小高跟光着脚走回去。那一天在宿舍的澡堂里,冲下去的水充满了大麻、烟蒂、尿渍、口水、和呕吐物的味道。它们曾腐烂,又与彼此发酵,再腐烂,再发酵,最后结成的黑色固块印子在水的冲刷下形成了一股以浑浊刺鼻的尿渍为主的气味。这个气味像牛皮藓一样扒在了卫生间的墙壁上,又像烟鬼牙上腐烂的黄渍,怎么也刮不掉——好吧,从侧面证明,伯克利真的是一座无法浪漫的城市。但气味再怎么一言难尽,景象再怎么不堪入目,夜晚太平洋的海风还是捎来了宁静。在白天喧闹与波折的生活之后,这份宁静来得是那么的突然与惬意。

走在这鬼魅般的街道上,作为一个有着瘦弱体型的中国女生我并不感到害怕,因为有Jesse在我身边。Jesse的好友Dakota是英语文学专业,有着杂金色的头发和和善的微笑。Dakota跟在我们后面。我们遇到了一个流浪汉,流浪汉姜黄的胡须纠缠在一起,眼神浑浊,默默念叨着些什么。我本能地想避开,Jesse却让我不要害怕,“because I was one of them”。晚风微凉,明月高悬在空中,我们三个人是凌晨四点的信徒,在时间的轨道上默默行走。我们身披夜的霞衣,不知老之将至,只勤勤恳恳地将这夜的脚印一步一步跟随。从城东走到城西,Jesse牵着我的手观察着四周,我则穿着我的毛毛外套漫无目的地四处张望。我聆听风声每一刻的变化,遐想着送来夜晚清香的海风。偶尔会有跌跌撞撞的学生们从我们面前经过,他们身上散发着酒瓶、青春、与性张力的味道。在大学城里,除了几个图书馆里的学生们,凌晨四点还在街上游荡的不是醉鬼就是刚醒了的酒鬼。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时间将过得有多快。而与他们相处的时光是我那短短两年里最美好而宝贵的时光之一。

伯克利的空气湿湿冷冷的,早上醒来窗上总是有一层薄薄的雾。我总是忍不住多看几眼窗玻璃,那时觉得生活就像在雾里,是如此的清冽而虚无缥缈。这也是我最爱伯克利的,清冷。这所学校,这座城,给我的感觉就像这晨雾一样,难以捉摸。

 

总之,我们不是没有尝试过做男女朋友,只是最后都以失败告终。我总是觉得和他没有火花。那时的我就是与在这异国他乡身边对我最好的人没有火花。我并没有把我们的关系看得过于严肃,因为他只在他喝酒以后说爱我。我讨厌这点,并觉得那不是真的爱。毕竟,酒醒以后,啥也不算。他从不在醒着的时候说任何有关爱的事情。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些复杂。我们一方面享受着彼此的陪伴,另一方面却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虽然《小王子》里的玫瑰说,看一个人不能只看他说的,要看他做的。Jesse在派对上替我挡住别人递来的药,告诉我我不用做自己不想做的,却又想我在万圣节为他打扮成性感啤酒女郎。他经验丰富,总是知道如何支持我,但也有些令我费解的要求。所以这份体验让我倍感矛盾。

记得我们去相邻的城市玩,那里的警察因高风险而有着全美最高的工资。我们打了个Uber向那座城市驶去。路上我们看见了一个妓女,在凌晨一点的街头站着,枯黄的头发,凹进去的脸颊。她穿着豹纹短裙,在冷风里瑟缩着。

我们进了一家有着琉璃天花板和墙壁的酒馆。酒保是一个光头有文身的彪形大汉。我们点了几杯龙舌兰和啤酒。我靠在他的肩上,让人心安的太渍味道袭来。

接下来我们去了市政厅门口。那里真是危险,空旷的广场是枪击案的好目标。市政厅门口有个喷泉,我们在上面踩着跳着,任由水雾喷到我们脸上。Jesse必须非常小心地保管我们的啤酒,除了美国不能在街上饮酒的法律外,我还没到21。因为太冷,我们跑到一个牙科诊所凹进去的门口避风。脚边一个流浪汉在躺着,发出细微的呼吸声。后来Jesse和我说,那晚他真担心我们曝尸街头。

但我是真的不怕啊。现在想起来自己年轻些的时候竟是那样无知无畏,对这个新地方的陌生法律和事物毫无害怕之心。多亏了朋友们一直快乐地活着。

也许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Jesse特别喜欢我的大胆,总是为我的冒险的想法所折服,但每次兜底的是他,为我疯狂想法买单的是他,默默保护我无畏之心的也是他。不爱我的人不会搭理我的想法,爱我的人会劝我不要去。只有Jesse陪我去。

然而我那份对他本来就有些矛盾的情感,面对他喝酒后越来越不受控制的行为,也慢慢黯淡了。我记得每次和朋友去酒吧跳舞、在灯红酒绿下跃跃欲试时,Jesse总要站在我旁边,不让我与其他人接触。他顽固得像一个保镖,壮实的身材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虽然有为了保护我的原因,但他的控制欲还是让我很沮丧。

有一天晚上,大家刚从他的宿舍散去后,他拉住了我。

“你知道我爱你吧。”(“You know I love you right.”)

他喝醉了酒,咯咯笑着。眼睛很亮,脸上泛着潮红。我站在他宿舍的对面,看着他蜷曲的黑发贴在额头上。

“你说什么?”

我受到了惊吓。开始我还有些因为收到了表白而产生的小惊喜,但那仅存的一点小惊喜还是抵不过惊吓的汪洋,在洪流中稍作挣扎连手都没挥几下后便消失不见了。他说过这话以后,我们之间的一层纸被捅破了,让我很懊恼地不知道如何与他做朋友、是否还能做朋友。

“你知道,大家都说我是Joker,你是Harley Quinn。”

我摇摇头,随意扯了一个借口斩钉截铁地回绝了,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我也拒绝这句话。在我当时对自己的认知里,我更倾向于把自己看成那个还在天天去华人社团卷的卷王。

在我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他开始敲我的房门,不断地说:“我爱你”,并发了二十条短信问我是不是不要他了——这种情况后来也发生过。我觉得这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室友的休息了,而且还让全楼层的人看笑话。

那晚以后,我们的关系一切如常,照样喝酒散步,只是他开始有意无意地试探我,对我进行令人难以忍受的操控。每次他喝酒又表白被我像第一次一样拒绝后会故意说些他认为能惹恼我的话,比如我的某某朋友比我漂亮;他会在我五分钟没回复他后就给我发几十条短信问我我们还是不是朋友,我是不是不要他了。

我知道他没安全感,但我有很认真地对待我们的感情,面对这样的质问,我都感到心力交瘁,不知从何解释。他在寻找一个原生家庭的寄托、依赖,他希望我来替代他原生家庭所需要提供的东西,但是我不是也不能。和他相处,前方总是有类似这样防不胜防的陷阱,让人的情感分分钟想干涸。

在我看来,Jesse和他的朋友是不需要为学习发愁也能找到工作的,所以他们能从周四一直party到周日。加上他们又是转学生,他们中的一部分对学习也没有那么上心。而我们留学生,为了谋得一份好工作,简直焦头烂额。

后来,在我和他与他的朋友最后一次去酒吧的回来的路上,他突然抱起我在Dwight Way上旋转起来。我张开双臂欢呼,感觉像在飞一样,快乐了好久。我想,那一刻的他是真诚的。他想让我快乐。月亮在酒精和旋转的作用下变得模糊,像黄色的波浪一样在流动,树影婆娑,空气里满是哀伤、无奈与遗憾的味道。

 

3

我就这么疏远了Jesse一阵子,直到他毕业的时候。那是整个旧金山湾区因为新冠病毒宵禁的前一天。我们都没想到往后的日子是看不到头的隔离。那天也许是感怀Jesse陪我度过的时光,也想着他毕业马上就要回洛杉矶再也见不到了,我在陪好友吃完饭后,去了他们在旧金山租的开派对的Airbnb。

那个Airbnb位于建筑的顶楼。建筑古色古香,有红色的地毯和金色的楼梯手柄,还有打着领结的门房在静谧的夜色中坐着。走进去我似乎被牡丹和红丝绒的气氛包裹,又好像穿梭到了另一个淌着流金岁月的空间。

我拾级而上,在穿过了弯弯绕绕的白色楼梯后,我来到了Airbnb的门前。旧金山的白色墙壁是最令我着迷的,曾几何时,我也住在一个有着白色墙壁的屋子里,那里经常平复我的情绪,带我去梦呓一般的秘境。

“Come on in!”开门的是Jesse。我看见他和记忆里无差的红润脸庞与善良的笑容,还有他嘴边顶着的两个小酒窝,瞬间觉得亲切起来。

里面是Jesse最好的朋友Andrew和Dakota,还有一个皮肤泛灰黑的我不认识的男生。我曾和Andrew喝过几次酒。Andrew有着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和高大的身材,高中曾经是校游泳队的。他们已然都醉了。Andrew看到我的假毛皮大衣啧啧称赞起来。

忽然Andrew来了一句:“你是武汉来的吗?”

我只好解释说我不是武汉人。突然Andrew和那个人不怀好意地尖叫起来:“她是武汉来的,她是武汉来的!”

他们大声狞笑着,边尖叫着边跑到房里将房门关上说:“你是个亚洲人你必须赶紧走!”

“国际生就应该呆在他们的国家再也不来美国!”

那个皮肤泛灰的男生拍着枕头说:“我可是百分百的白人!你们亚洲人就不应该来美国!”他们穿着直筒牛仔裤,身形高大,迈着两条长腿跑来跑去,活脱脱的混球。

他们的脸逐渐奸笑得畸形:“Jesse,快赶她走!”

我出离地愤怒起来。我把门一脚踢开,开始疯狂朝他们的眼睛喷我的75%酒精。落在眼睛上的酒精像烧红的炭火,他们开始像负鼠一样尖叫起来。他们哭着把脸埋进枕头:“她朝我们脸上喷了Corona Virus。”我还不解气,在橱柜玻璃上写下“FUCK YOU”。

我全程不记得Jesse的表情了,因为我忙着我的酒精大战,压根儿没空管他。但我记得一个壮实的身子一直跟在我身后上蹿下跳,他笑着,好像在包容并支持我的一切愤怒。那笑容时而又褪去,剩他无奈地在摇头。最后我在Jesse和Dakota的护送下扬长而去。

那晚,Jesse的陪伴给了我底气,让我更有勇气守护自己的信念。

都说美国人虚伪,这群素质低下、心中充满仇恨的狗肉朋友真的在疫情这个时间点暴露了他们的真面目。和我对那间房子的红色地毯与白色房间的喜爱相对比,他们的行为开始击碎我对美国的幻想。

我们默默走在街上。那是一个很好的街区,宽阔的草坪上有自动浇水管偶尔在喷着水。空气中氤氲着夜晚的湿气,街区卸下了白天的繁杂与劳累。几小时前还车水马龙的街道此刻恬静得像个婴儿。街边静默而立的落叶树木是城市的睫毛,在风中微微颤抖着。晚风是夜的摇篮曲,柔和地拂过我们和城市的睫毛。我们紧绷着的神经像街边的柳树一样松弛了下来。

“你知道,我为你离开了我最好的朋友。”他以一贯的微笑重复着这句话。他大概觉得今晚的经历很光荣。“那间房今晚的钱还是我付的呢。”“你知道我和他在大学第一节课就是最好的朋友。”

“但他今晚实在太过分了。”他说。我懂,作为拉丁裔的他,听到那些话,也会心碎吧。

我们三个就在夜色里走着。期间我们吹落了一朵蒲公英,路过了一间教堂,还拍了几张照。旧金山多山坡,星河在马路下延展开去,我们三个踩在马路中心的分界线上,一路向下行走。我觉得先前我做的事情是正确的,而他就应该站在我这一边。我觉得我是正义的化身,很难想象他除了支持我还有什么可做的。一开始在他的述说下,我还因为他为我站了出来而不是和他的好朋友Andrew沆瀣一气而变得很感动,直到路过一幢门牌号为18、带着黑色栏杆的黄色建筑物时,一个矮壮的身影突然横到我面前说:“你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这样的能量。”然后他强吻了我。那个短暂的吻邋遢得像肮脏的海绵,毫无激情,薄薄的两片唇混着酒精和口水,传达着莫名其妙的讯息。

我愤怒地将他一把推开,感到无比不适。我不理解他为什么这样做,我瞪着眼睛质问他。他说:“我今晚帮你出头了呀。”瞬间我觉得直反胃,想呕吐。他继续给我施压,邀请我去他家:“你怎么能不来呢?我帮你出头了呀。”

我不需要你这样的保护。你的保护似乎总是带着条件。这个吻就是你想要的回报吗?

我感觉我的自我价值感好像被贬低,我的勇敢的举动并没有被看见,而全部变成了他在保护我。在这种大男子主义面前,我之前的自救、自我保护和反击好像显得无比的渺小。我感觉我对我自己权利的捍卫突然在男女权力的游戏里牺牲得听不见声音了。

一想到如果那晚我真的孤军奋战就是以一敌四,场面会变得非常危险。我会感到很愤怒,但我也相信自己有能力巧妙地保护自己,比如录Andrew的视频并向学校举报。但毕竟还是自己一个人。所以我还是很感谢Jesse和Dakota的所做。但是那个吻让一切都变得毫无意义起来。他似乎忘记了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我的心中充满了失望和痛苦。

月亮都变得空洞和无聊。真是没意思。我望着天边带着阴翳晴闪不定的月亮,在心里默念:“他是个混蛋。他不是个混蛋。他是个混蛋······他是个混蛋。”

我裹在我的毛大衣里,一路上默不作声。天上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像草坪里的草面无表情地接受着喷水管的灌溉。我们跑到一个门前的空档躲了起来。最后雨停了。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之后就是隔离,他回洛杉矶。我也不愿意再与他见面。

第二天我给Jesse发了长长的短信骂他。我对那个吻是那么的愤怒,真想狠狠踹他几脚。我还把他一直操纵我的伤心一股脑儿写了出来,连同受到歧视的愤怒一股脑儿地倒了出来。当时我是那么后悔遇见他,后悔遇到他那些种族歧视的混球朋友。

他回复我说,他无意做那些让我感到难受的事情。他感到非常抱歉。

这件事情发生后我有三个月没有联系过他。后来六月中旬,以及再后来的某一天,我还是想起了我们的友谊,联系他,但都以他短信狂轰滥炸我、问我是不是不要他了结束。我实在忍无可忍,并感到生理上的不适,最终在几次拉黑又解封、再拉黑后,我彻底拉黑了他。从此他过得怎样与我再无关系。这个人还存在我的记忆里,但在我的生活中,我不想再要他出现。

 

4

Jesse曾说我总是带给他笑容,那他便带给我了回忆。这回忆好坏参半,令人一言难尽,不知从何说起。我很高兴我疏远了他和他的种族歧视的混蛋朋友,我也很高兴再没人喊我做Harley Quinn和劝我沉沦。玫瑰色的罩纱被揭开,终归我们的回忆不是全部地美好。即使我想要还原一段美好的记忆,短信、事实还是铁证如山。

我怀念我们的关系初期,但不怀念后来。所有的关系初期都是美好的,直到后来腐烂变质。人生若只如初见啊。他给予了我和其他中国留学生不一样的时光,尽管这些时光并不都是正向的。

我也不知道Jesse如果听了我写了一篇与他有关的文章会怎么说。估计他会像我们刚见面时,轻轻说一声“Oh man”。外面碎碎斜斜的夕阳透过树影打在我的脸上。我的脸上阴翳,忽明忽暗,不可名状。

 

若干年后在长沙的泳池里,我又闻到了熟悉的太渍洗涤剂的味道。是他的味道。我一下子站住了,想了好一会儿。

青春挤着它的小眼睛望着我。 

责任编辑:梅不谈

本文选载自公众号「三明治」,作者有改动。

作者


N酱
N酱  小红书@Radioactive玫瑰软枕
在世界的怀抱里游荡,希望能去更多的地方。

相关推荐


阅读
伤疤消失的那一刻
文 / 孙可心
阅读
红领巾那样红
文 / 张紫晨
点击可下载ONE一个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