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


文/猫夜叉

 

文学式微的今天,究竟什么对于写作者更重要?所谓的追求,算是理想主义还是一种偏执?又值不值得?或许答案也只是一千个哈姆雷特而已。


2022年,我和江心彤同时毕业,都没找工作,而是租了个单间公寓,一起写小说。房租不贵,且押一付一,投入小,就是确实不大,一个人住还好,两个人就显得拥挤。最大的问题是洗了衣服没地方晒,只能搭在窗户外面的横杆上,从窗栏缝里塞出去,晾干了再够回来,还得提防下雨,下雨就全白晒了。

我们所在的是南方一座小城,总是阴沉沉的,动不动就下雨,赶上梅雨时节,十几天都不见放晴,衣服老也晒不干。洗衣机没有烘干功能,到后来实在没衣服穿,江心彤就动用了吹风机,三档热风,一直吹到过热才关上,歇一会再吹。吹风机还是两年前刚开始恋爱时我送她的,一直不舍得换。她吹衣服时,我不是在做饭,就是在码字,一日三餐和六千字的网文更新,雷打不动。现在想想,那时偶尔有个晴天,就够我们高兴很久的了。

我和江心彤是高中同学,三年同班,家算是邻县,她在隆尧,我在内丘,中间隔着一个巨鹿。其实那时互相看不顺眼,在我看来,她眼睛略嫌太大,她觉得我尤其丑,且永远属于班里最矮的那几个男生。在青春期女孩眼里,这样的人是毫无魅力的。虽然高二那年的元旦晚会,她唱了一首《半途而废》,那句歌词我至今记得清清楚楚,浑浑噩噩爱过又算什么,贪图快乐等于堕落,你说一生不是为爱而活。她唱得清澈透亮,娓娓动人,但我还是没喜欢上她。原因也可能在于,当时她正与隔壁班一酷爱打篮球的男生谈对象,后者比我高一个头。而我对体育运动一窍不通,看到球的第一反应是躲远点,千万别被砸到脑袋,眼镜可还是刚换的。

后来高考,那哥们成绩不好,不知所终,江心彤则阴差阳错,和我被同所师范院校录取,都读汉语言文学,恰好分到一个班里。我心里难免有些想法。到学校一看,一个暑假没见,她已像变了一个人,仿佛女人身体内确实存在一个神奇的闹钟,一到十八岁就叮铃铃地敲响,脸也长开了,眉毛也舒展了,就连往日司空见惯的表情也变得生动而漂亮了,一点眼影或腮红都能让这个年纪的女孩脱胎换骨。

大一上学期校园歌手大赛,江心彤一鸣惊人,二话不说,三首王菲,技惊四座,而后过五关斩六将,最终在众望所归的呼声中夺冠。注意到她的人突然就多了起来,还有不少男生打听到我和她是高中同学,跑来向我取经。

我一律瞎说一气。比如对方问我,江心彤除了音乐还有啥爱好,我就说打麻将下象棋,做手工,其实她就爱看书追剧;问我她喜欢哪位男明星,我知道是陈坤,偏说成吴京;问我她喜欢什么动物,我知道是猫,偏说成狗,其实她最怕狗了;问我她之前有没有谈过,我就说不太清楚,此女似乎眼高于顶,不过应该喜欢踢足球的,爱喝扎啤看世界杯,可以去问问她,或许你也喜欢梅西吗?

那阵子学校操场果然多了好多男生踢足球,只不过心不在焉,踢几下就到处张望,好像球场外潜藏着一个裁判,手里拿着爱的奖牌。

一边忽悠人,我一边也着急,但自忖除了学习还行,还和中学没什么变化,其貌不扬,还有点土,从小到大,就没女生喜欢过我,要想赶在那群梅西前引起江心彤的注意,委实是一个难题。话又说回来,班上六十个人,五十三个女生,单纯想找对象的话,也不是非她不可。

然而我老是想起高三时的晚自习,一片寂静的燥热里,大家满头大汗地刷着圆锥曲线。江心彤数学不好,上课时眉头紧锁,频频喝水,一下课就往课代表那儿跑,要去请教问题,我的桌子是她的必经之地。也不知道为啥,有次她忽然看了我一眼。当时没留意,现在想想,是不是人家多少对我也有那么一点意思呢?这想法过于普信,我缄默于心,对最好的朋友也没说过。她皱眉的神情总在我的梦里浮现,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

大一就这样过去了,班里成了好几对,两个人都还单着。大二寒假回家,坐同一趟火车,我看她一人拎着两大行李箱,于心不忍,主动请缨,帮她提着,她感我热诚,把背包也给了我。

火车上是个奇异的空间,陌生的人来来往往,因此相识的情谊就突然显得珍贵,哪怕平时不熟,这时也像亲密的战友。何况我和她相识四年,总是处于同一个空间,换了三个教室,也没把我们拆散,缘已至此,应当奋进,不宜退缩。

我鼓起勇气,和她身旁的人换了座,厚着脸皮搭话。我问,你看我干啥?她奇怪地说,我什么时候看你了?我说,没什么,知道你喜欢个高的。她说,不喜欢,我喜欢梅西。那些踢足球的追我,是不是都是你搞的鬼?我噎了一下,这才明白过去一年江心彤虽然没说过什么,心里跟明镜似的。

我有点尴尬,江心彤自顾自说下去,给我解了围。她说,多亏了你,我才发现足球比赛是挺好看的,怪不得这么多人看,看好久不进一个球,忽然就进了,比篮球刺激。我说,是吧?后年还有世界杯,如果梅西夺冠就好了,我喜欢梅西,但是悬,够呛。她哈哈笑了笑,摘了下口罩,摘口罩的那瞬间,我发现她真的挺美。

过了一会儿,她像自言自语似的说,没看什么,因为你晚自习老看我,招人烦,就想瞪你一眼。火车在铁轨上咯噔咯噔地响,我觉得心脏也咯噔咯噔的,有种一切都被洞穿的错觉。原来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说完,江心彤再没理我,冬日的阳光从窗子里透进,她在阳光里哼起歌来,侧脸像极了王菲。

在一起后,江心彤对写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她的话说,虽然读了中文,但课上老师照本宣科,背作品梗概又极其无聊,平时看书只是为了应付考试,在名词解释外还能举出些细节的例子,直到自己拿起笔来创作,才觉出文学滋味无穷,于是开始真正地读写。最初漫无边际,只是一本接一本地看下去,一直读到尼古拉斯·莉莉丝的某个段落,忽然被某种东西击中。那是她顿悟的时刻,用她的话说,“读莉莉丝就像用手去触摸一团一团的神经末梢”。她告诉我,人们对小说最大的误解就是认为小说是虚构的,而真正的小说其实是在书写真实,但抵达真实是极其艰难的,需要一遍遍地拨开那些遮蔽着的错误内容,才能找到那个唯一的答案,“也不是每次都能成功,”她说。她的写作就是这么辛酸。

而我呢?对文学的认识,我远不如她深刻,拿起笔写小说,只是因为喜欢编故事。小学五年级一个炎热冗长的夏日午后,我用稿纸本和钢笔,试着模仿风格,写了一篇武侠涂鸦。印象里童年的夏天总是那么漫长,蝉鸣的声音好像永远不会停止,但因其无穷无尽,所以又像是静止的。就在这静止里,我开始写我的小说,一篇接一篇地写下去,犹如泅渡深海,天风海雨,不知何时是个尽头,但自由,前所未有的自由。如果说写小说之外的人生,是在早被凿好的隧道里穿行,那么写作就好比是自己找到了锤子,一点点地去凿井,井底下有什么,是泣珠的鲛人还是颓唐的将军,都有可能,挖掘出一片旷野也说不定。我为此着迷。

读到大三,原本松散的大家忽然变得无比默契,踢球的打游戏的追剧的跑社团的,都不约而同地准备考公考研,好像命运的枪声已经打响,而大家在我不知道的时候,早早把脚搁在起跑线上。对待即将到来的考试,所有人都严阵以待,仿佛回到高三。自习室里鸦雀无声,偶尔有杯子晃动的响声,还有人耳机没插好,泄露出的零星的“恋恋有词”的声音。

只有我和江心彤,两个人闷头写自己的,待在小说的桃花源里,不知秦汉,无论魏晋。也许从感受到创作快乐的那一刻,我们就下决心全职写作了。虽然无数人都说过,全职写小说这条路走不通,但当时毕竟年轻,总想试试,觉得自己是那个特殊的人。

实话说,我是抱着饿肚子的决心写小说的,除了这个,我什么也不想干,哪怕一直写得很差,我也想把人生耗费在这上边,兴许还能整出点意义来。何况我并非虔诚到可以抛却名利的文学信徒,我不认为写作者必须要过艰苦的生活,实际上,不为生计操心(至少不是每时每刻)才是创作的必要条件。如果可以,我希望所有人都能喜欢我的小说,版税如流水,让江心彤在家里享福,能够专心写她想写的东西(对一个创作者来说,这无疑是最大的幸福)。我靠写小说已经赚到过一些钱,能写类型小说,必要时也可写点下沉的网文,倘若我努力一点,勤奋一点,或许也能炮制出一个爆款。我相信努力,梅西出道就是天才,但出道前也只是个孱弱的孩子,起早贪黑地训练了十七年,才一夜成名。换句话说,这片绿茵从不缺乏天才,文学也是一样,不努力的人,天赋早晚会被上帝收回。

现在想想,当时还是把一切都想得太轻易,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事非经过不知难。如果文学和商业本来就处在天平的两端,我哪来的把握能一双两好呢?凭我是INFP调停者?还是因为我是天秤座?是不是很多人最初都憧憬着名利双收,做一个体面人,到最后却狼狈离场,找一份糊口的工作,本来立志从事的文学只沦为谈资和标榜? 

毕了业,大家各奔前程,故旧星散,大环境不好,就业艰难,不少人找不到工作,我和江心彤既没想找,估计也难以找到,全职写小说,既是一生志向,立足之本,也是迫不得已,权宜之计。起初最怕接到家里的电话,无非是催促找工作,既觉得让老人担心,又觉得不被理解。后来时日一长,双方都在精疲力竭后无奈妥协,通话的内容不再涉及人生、理想、工作与婚姻,沦为互相询问疾病蔓延的日常。

彤彤,千万要照顾好自己,一定要戴好口罩,备好菜,古人说那个叫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何况现在的情形,到处是暴雨和病患,所以彤彤你千万要小心啊,一定要小心。江心彤的爸爸总是这样告诉她。他是骨科医生,见过太多死人,所以知道活着就好,同时业余钻研明史与红楼,说话文绉绉的,像个知识分子。江心彤十分感动,于是在小说里详细描写了儿时他是如何抢了奶奶给她包的羊肉水饺,她只能含泪吃泡面的事迹。那时她只有十岁啊。这篇小说后来发在南方一个省刊上,我一度忧虑老丈人看到后的反应,好在他只读曹雪芹的小说,从未有翻阅文学期刊的习惯,如果不是女儿故意拿给他看,他估计是永远不知道的了。

毕业后几个月,我坚持写了好几篇文学习作,全都投了出去,也全都石沉大海,到现在还没有一点回音。江心彤是高手,过了三篇省刊,一篇市刊,但排期短则数月,长则半年,稿费见刊后才发。吃穿用度,大到房租,小到一包酒精湿巾,都急需钱。人总不能饿死,我打开某小说网站,注册了个作家账号,开始写网络小说,格调低下,不值一提,主要反复叙写一个特种兵王是如何在入赘之家隐姓埋名,隐藏实力,被妻子及泰山丈母娘瞧不起,但又对妻子所爱极深,关键时刻总是悄然出手,使其转危为安的故事。

我细心研读了同类型的热榜大作,从不屑一顾到推敲每一章的节奏,平时日更六千,和其他书打PK时提到一万五,三四个月下来,居然像江心彤参加校园歌手时那般过关斩将,一路杀到最终轮,获得首页推荐,稿费水涨船高,暂且衣食无忧。只是脖颈酸痛,出租屋的桌子太低,不得已把略萨的酒吧长谈竖立起来,置于笔记本电脑下,起到一个支架作用,高度正好,且书本身极厚,立得住。就为这事,江心彤天天赞美我,说,太厉害了,你才是真正的结构主义大师。

而我每日写完,只想放空自己,有时晚饭都是江心彤做的,文学一途,似乎已离我越来越远。这样下去,到底不是回事,有违初衷,于是又重新捡起短篇,在更新之外尽量写点。我认为我宜学习马尔克斯,卡尔维诺,安吉拉卡特,托卡尔丘克,乘上幻想的翅膀,写出真正的力作,发表在收获的青年专号上,引人瞩目,杀回文学圈。江心彤则认为,天道酬勤不假,但千万要照顾好自己,弦绷得太紧就容易断,我写网文已够辛苦,文学梦想她可替我追逐。我说,莫言为了饺子写作,我也要,你放心吧,只要有饺子吃,我就不会让你吃泡面。

事情到年末有了转机。我的幻想文学力作始终没能写出来,网文却被人相中,说要给我拍成短剧。资方信誓旦旦,言称小说已死,短剧就是新的风口,不出两年,必然大火,我现在入局,就是下一个天蚕土豆。条件是我得自己做编剧,写台词。我从未写过剧本,甚至都很少看,有些发怵。江心彤倒觉得是个机会,尽管我的网文十分下沉,不太拿得出手,无法给老丈人看,但现在就是个下沉的时代,拍出来放到抖音上,说不定爱看的大有人在。

我一贯宠她,在我们的小家,一切都是她说了算,也明白机会难得,怎么也得试试,于是硬着头皮接了,每天对着空白的电脑屏幕发愁。寻思应该读点先贤戏剧,取取经,于是下载了一套mobi格式的莎士比亚全集,心里也知道风马牛不相及,但提到写剧本,满脑子只有莎士比亚这一个名字。就当是补补课吧,我暗暗宽慰自己,暴风雨,李尔王,麦克白夫人,我统统没看过,也许作为一个中文系毕业的学生,我是不合格的,哪怕毕业了,也该偿还阅读的债务。谁又能告诉我,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呢?可能耗费在阅读经典上,还是要比写一个短剧更好吧。——我只怕正好相反。否则没什么好怕的。

 

剧目:巨鹿(暂名,或名狩猎)

人物:国王,侍从,王后,猎人

地点:某西方国家远离王宫的一片野地

时间:不算遥远的古代

第一幕

(阴沉得像老人脸的一个秋天的下午,天边堆积了如墨的铅云。)

国王、侍从上。

侍从(拉紧了风帽):陛下!起风了,眼看着就要下雨。我们已经离皇宫太远了;这片狩猎场荒废太久,再往西走就是黑黢黢的野山。

国王:你知道我已经多少年没有打猎了?

侍从:陛下龙体抱恙,今年才好,算来是有十一年了。

国王:哼,十一年!想我年轻时,能拉开四十斤的胎弓,跟随父王打猎,什么都能打下,我的兄弟都不如我。现在老了!

侍从(恭敬又安慰地):陛下再过五十年也不会老。我怕再走下去,山里会有凶兽。

国王:可你难道没有看见?刚刚有一只鹿就在我们眼皮底下跑了过去,狮子一样大,猫一样美丽,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毛皮了。我要追上它。

侍从(犹豫):但再往那走……

国王(哈哈大笑):你到底是个胆小鬼。跟紧我吧。

(国王骤马狂奔,侍从无奈跟上。两人越行越西,已进野山,天亦渐黑。)

国王(嘟囔):我快什么都看不见了。

侍从:那只鹿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陛下,我们回宫吧,马上就下雨了。

国王:已经下了。

(话音刚落,暴雨如注,两人狼狈不堪,马匹嘶鸣。)

侍从(努力为国王披上雨兜,略大声地):陛下,先找个地方避雨吧!

国王(像忽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可这里哪有——咦,那边有一栋屋子。谁会住在这深山老林里?

侍从(犹豫):陛下……

国王:少说一些话吧;我们过去看看。

(两人驾马靠近木屋,拴好马匹后一前一后走进屋里。)

国王(凝视墙上的标本):嚯,好大一颗鹿头!你看看,都风干了,鹿角还是这么峥嵘。鹿真是种神奇的生物。

侍从(略微放心地):这一定是个猎人的屋子。墙上还挂着弓箭。

国王(诧异地):但这里还有一些梳妆镜,还有女人的奁台。你听说过女猎人吗?

侍从:在山里谋生,也许男女都需打猎。

国王:女人能拉开四十斤的弓吗?她不会打到这么大一头鹿的。比我们刚才看到的还要大。

侍从:陛下,雨好像要停了。暴雨来也快去也快。

国王(像没有听见似地):这里到底住的是男人还是女人?我搞不清楚了。(外面隐隐有人声)又有人来了。希望不是个避雨的。

侍从(十分紧张):我们先出去吧,陛下。

(但已经迟了。来人进了屋子,摘下了雨帽。)

王后上。

国王(不敢置信地):是你!是你!我亲爱的王后,你怎么会在这里?——我们已十一年没见了。你不知道我有多思念你。

王后(同样吃惊但很快镇静地):我的国王。哦,的确是好久不见。

国王:原来你一直躲在这里?我甚至以为你死了。

王后:不是躲,我堂堂正正地住在这里,又没做什么亏心事。再说皇宫里很多人都知道我在这。

国王(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瞪了侍从一眼):我以为我只是病了,没想到我还聋了瞎了。

(侍从瑟瑟发抖。)

王后:不用怪罪谁,你向来是这样,自以为是,以为什么都懂。

国王(严厉地):这话是什么意思?(忽又和缓)不过,现在我病好了,你和我回去吧。我总算知道为何让我追着那头鹿不放了。是上帝让我再遇见你。

王后:不,我不会再回到那个牢笼去了。你也不用花言巧语,我知道你娶了多少女人。

国王:难道是你给我下的毒,我才病了?

王后:当然不是。

国王(扫视四周,故作恍悟):你有了新相好。你自己不可能在这里生活下去的。他是谁?一个年轻的猎户?你是嫌我老了。

王后:怎么不能?我一个人在哪里都可以活得好好的,除了在皇宫。我在这里,可以打兔子,可以缝衣服,可以做木工,我活得很快乐,比以前快乐太多。

国王(不解地):你在皇宫,想吃什么兔子吃不到?想穿什么锦绣绸缎穿不到?想要什么木器得不到?你一定是在和我开玩笑。和我怄气。我亲爱的王后,不要这样了。和我回宫吧。我还留着你的房间。

王后:我不属于那里,你不会明白的。被人伺候,像个玩偶。庸俗地生活。

国王(环顾四周,好像在指引群众):看看这个疯女人!她一定是疯了。多少人想做王后,她却以为庸俗。

王后:因为人总要做点什么,一生才没有白白度过。最好是自由自在的。

国王:恰恰相反,你的欲望才是你的牢笼。我的王后只是被塞壬的歌声蛊惑了,其实她很快就会明白眼下的生活是多么的简陋,很快就会撞到暗礁上的。看看这屋子!再看看她的脸!多么憔悴。她也老了。我相信她会跟我回去的,回到王宫里享福。

王后(冷笑):她不会。

国王(流露轻蔑地):你的心野了,但还是个小孩子。野孩子。

王后(忍不住):我只是不愿再做你的奴隶而已。我有我的人生,用不着你决定。你不是也排戏吗?

国王:我排得很糟糕。

王后:但你在排,因为你要靠着这个打发不想做国王的时间。我知道中国有个皇帝也爱做木匠。我必须要在这里度过我的一生,以当猎人的方式。这才是我想要的。

国王:瞧瞧她疯的。

王后:我从没害过你,只是想离开你。所以现在,也请你从我的家离开吧。

国王(忽然提高声音):来者何人?

(猎人上,抱着之前国王看到的巨鹿,它额头中央有梅花般的血迹,神情却很安详。)

猎人(欢喜地):我亲爱的妻子,你看,这么大一头鹿!我想我们甚至可以吃到冬天了。

国王:我还以为是什么英俊的儿郎,原来是个乡巴佬。我的王后!你一定是疯了。

猎人:王后?

王后:他是个疯子,不用理他。我们把他赶走吧。你的衣服湿了,让我脱下来放在炉边烤一烤。

猎人(放下死鹿,转身面向国王):好。

侍从(不得不):大胆!这位乃当今圣上。

猎人(看看王后,又看看国王,将信将疑地):这里是我们的家,请你们出去吧。雨已经停了。

国王:这头鹿是我的。我先看到的。

猎人:我在门外见到了你的马和弓。但鹿没有选择你,它死在我手上。

国王(发怒,拔出佩剑):好啊!你是什么东西,敢忤逆我?我可以马上下令,将你处死,再把你这位妻子卖到妓院。

猎人(盯着明晃晃的剑锋):这是国王说的话?——这吓不倒我。

侍从(硬着头皮):陛下,我们走吧,也许她已经不是当初的王后了。

国王(傲慢地):走啊,毕竟我也只是来打猎的。这样吧,鹿和女人,你给我一个;反正他们都没有脑子。不过我建议你把女人给我,因为鹿死了还能头角峥嵘,女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变心——

王后(抄起墙上挂着的弓弩,忍无可忍地):住口!你已经侮辱我够多了。你凭什么这样对我?

(利箭射穿了国王的胸膛,鲜血喷涌,国王一脸不敢置信地缓缓仰倒。)

侍从(抢上去):陛下!

猎人:啊!你把他杀了。

王后:十一年前我就应该杀了他的。没想到那杯毒酒没能把他毒死。

侍从(语无伦次地):好啦,好啦,天下大乱啦。

(侍从抱着国王的尸体缓缓退场。王后脱下猎人外衣,放到炉边烤着,旁若无人,哼起曲子。第一幕完。)

 

第一幕写完,我拿给江心彤看。她说,嗯,很好,巨鹿的意象有点意思,似有所指。王后这个人物,女权主义者大概会喜欢,不过好像和女权关系也不大,而是寄寓了你我对理想生活的追求。挺好,真挺好,只是这和你要改编的赘婿兵王,似乎没有什么关系?我说,对,没有任何关系,这是我阅读莎士比亚后写的,准确地说是瞎写的,就为了好玩,我终于找回了创作快感,你明白吗?巨鹿。

她说,我没去过巨鹿,听我爸说以前很穷,街上都是乞丐,丐帮。我说,我也没去过,改天真得去看看,不应该啊,三国时张角就是巨鹿的,黄巾起义,巨鹿之战,还出过僧一行,怎么会变成丐帮呢。她说,估计三国时就是因为穷才起义的。我说,有可能,不过我说的不是巨鹿县,而是上海巨鹿路,毕业旅行时咱去的,你忘了吗?在收获杂志社前面,我给你拍了很多照片,那天也下着小雨,你穿着蓝色的旗袍,像民国女学生,满街树荫,很出片。她说,当然没忘,你带我去喝了亚洲前五十强的咖啡,我还想去收获里面看看,可惜门卫大爷不让。我说,对,我就一直想以巨鹿为名写一篇小说,没承想先弄出来一剧本。你现在觉得怎么样?江心彤说,我觉得不太好。我问,为什么?她微微一笑说,我好像发烧了。说完仰头就倒,像国王一样。

我吃了一惊,一摸额头,的确是发烧了。其时正是疾病最后猖獗的阶段,仿佛天底下所有的人都在接着中招,我和江心彤深居简出,没想到她还是病了。这么看我也快了,只是在我病倒之前,我得照顾好她,最好是她先痊愈,我再病倒比较好。

我给她敷了湿毛巾,烧了一壶水,给她爸妈打了电话,又给我爸妈打了电话,他们四个都刚恢复,纷纷询问我有没有布洛芬和黄桃罐头,然后分享给我许多缓解疼痛的帖子。我妈还问我,听说今天世界杯决赛,你不赌球吧?咱县里有个小学体育老师,之前压了二十万赌阿根廷赢,二十万啊,他多么相信他们能赢,结果那场偏偏就是输给了沙特,踢完了那人就跳楼了。我说,唉,真不至于,妈你放心,我不赌球,彤彤喜欢梅西,我平时看都不看,药我们也抢到了,应该没事。我妈说,我觉得阿根廷能赢,你觉得呢?我说,唉,妈,彤彤也这么和我说,但我们不会赌球的,你放心吧。

睡到下午两点,江心彤忽然醒了,说,开始了吗?原来还惦记着决赛。声音已经变了,就像她爱看的甄嬛传,宝娟,我的嗓子。我赶紧给她倒水,她喝了一口,就不愿再喝,我知道此刻她的喉咙肯定像咽刀片一样难受。我说,这才下午呢,还没开始。江心彤微微点头,又闭上了眼睛,艰难地说,开始了告诉我。我说,没问题,我是你的眼,为你全程播报。她笑了笑,脸色潮红,像个孩子。

决赛前一个小时,球场先进行闭幕式表演,主题是一个值得铭记的夜晚,我守在江心彤旁边,想着暴雨下的猎人小屋,这真是一个值得铭记的夜晚。比赛开始后二十一分钟,梅西主罚点球,进了,一比零领先法国队。欢呼声如潮水,江心彤被惊醒,叫了一声,梅西。我说,六,心有灵犀。江心彤又微微一笑,闭上双眼,喃喃自语,我觉得我快好了。第36分钟,迪玛利亚又进一球。江心彤说,又进了?我说,对,二比零了,估计稳了。江心彤说,太好了,我觉得我全身骨头都要碎了,怎么会这么难受呀。

最后十多分钟,我本来都打算关掉直播睡觉了,法国队却忽然逆袭。江心彤听出战势不好,问我怎么回事,挣扎着要爬起来看。我赶忙把她扶倒,说,也没啥,主要怪姆巴佩这小子,进了个点球,接着又凌空射门,隔了也就一分钟,现在要加时了。江心彤轻声叹息,原来这么精彩,这还能追平,可惜我无缘得见,眼睛都睁不开了,梅西,加油。

第109分钟,梅西补射得手,江心彤长长舒了一口气,脸红得像苹果,我已无法分辨是来自粉丝的狂热,还是病态的潮红。我拆了个黄桃罐头,捣碎了,慢慢地喂给她吃。江心彤刚吃了一点,姆巴佩居然又罚进一个点球,加时赛三比三战平。江心彤啊了一声,说,丞相妙计,惜此乃天意矣。我担心她烧糊涂了,已经开始胡言乱语了,赶紧喂了片布洛芬。江心彤乖巧地吃完,说,没用,我是学医的,我知道只能止痛,而且我今天不能再吃了。梅西啊,写作到底会让我们发表在收获上,还是变成乞丐呢?

屏幕上的梅西并不能回答她,进入点球大战的他刚刚罚进一个。我说,放心吧,改天去巨鹿看看,说不定人现在发展得老好了,一个乞丐都没有。江心彤说,最好是,我觉得猎人这个角色不好,不够丰满,你好好琢磨琢磨,你妈说得对,不至于,真不至于跳楼,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强,如果梅西赢了,那个人泉下有知,得多伤心啊。梅西赢了吗?我说,马上,看样子法国队进不了球了,我的戏排得很糟糕,但我们又不是在赌,只要好好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江心彤说,他要是捧杯了,那真是圆满了,原来世上真有圆满之事,我祝福他。我们也要努力,你喜欢的那个作家,谁?他说的那句话,要努力啊,努力的人即便是优伶也会成为大师的。我说,江南。她点点头,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菲唱得真好,记住这句话。说完,在阿根廷夺冠的欢呼声里,她再一次温柔地闭上了眼睛。

责任编辑:梅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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