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时刻


文/孙鹏飞

 

人活一世,没什么实际的意义,都是邪恶的求生本能在作祟。


那个时候所有人都认为我该结婚,所有人都认为我结婚之前该找一个稳定的工作,之后我就孤身来到了天目山路。我一个作家朋友在这边租房子住,他叫李衣,比我大一岁,我们同是省作协的会员。我俩住一起,常常喝点酒沿着金沙滩漫步,谈论最多的永远是我们假以时日飞黄腾达后的生活。尽管“飞黄腾达”四个字听来犹如梦幻。天目山路本是个小渔村,虽然眼下高楼林立,但还是当年小渔村的格局。我嘴上说,一定要买海景房。李衣说,这边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我们没办法买。我心里想的是有房产证我们也永远不会有钱买。

我骨子里是个悲观主义者,彻头彻尾的那种。我觉得人活一世,没什么实际的意义。但李衣觉得,既然活着,还是要自己去寻找其中的意义的。

起初李衣拉拢我做辅导班。打听到南方几个老友都是做辅导班起家的,而且李衣认为教写作算是得心应手吧。当然,李衣之所以拥有这份自信,压根是我们没教过写作,不知道其中的难度。我是认定了我们没必要折腾,能解决温饱我就烧高香。

和我们同住的还有一个极端的爱国分子,在三十一岁的当口离家出走的昊哥。昊哥出来住更像是体验生活。他喜欢烙肉饼给我们吃,他自己从不吃。他不光不吃肉饼,我们没见他吃任何东西,他从来只是看着我们吃,似乎只要这样他就满足了。谈论起我们仨的生存现状,他觉得形势一片大好,年轻人永远是时代的中流砥柱。他说的和主流媒体传播的高度一致,他说我们懒得吓人,没勇气出去找个工作,我们是寄生虫,穷困潦倒也是活该。

他只体验了几个月生活就打包离开了。

我和李衣去省里参加为期一周的学习,回来后倒腾起辅导班,忙碌了一阵子李衣走了,再加上昊哥也离开了,我为此伤心难过了好几个周。一年后我们又凑在一起写剧本,剧本写完,一分钱没有拿到,我们再次分开。这一次,谁和谁都没有再联系过。

 

那阵时省里请了好多老师,来专门培养我们这些濒危的青年作家。我们是下午到的省会,中午在动车上吃的拉面是我请的。本来李衣说要还我,下了车他就忘了这件事。后面打车的钱我就让他掏。省会上空的云是大块大块的流云,太阳浮在表面像是一道道熔金线,报道入住的酒店,也是布满了这样的熔金线。我和李衣都有些倦怠,我耷拉着沉重的眼皮看着镀着光的人来人往,直到迎面走来穿着高筒靴的小婉老师。

我一见小婉老师,大脑就困在一帧帧抱着异瞳猫跟她漫步街头的画面里,还有暴风雪夜里我跟她嘶吼,对她动粗的画面。我跟李衣含蓄地表达了我的感受,那种比似曾相识还要神秘一点的感觉。李衣说我是装傻,终于喝大酒把脑子弄坏了。

跟我们同来的还有地方作协的老师,熟悉起来之后,我跟老师调侃,今年的经费肯定异常紧张,因为把李衣这个段位的作家都请来了。几个老师也笑着附和我,说李衣有当官的命。

后面的几天我发现李衣占据的还是C位,有领导来吃饭都是安排李衣陪同,开幕式与毕业会上都要发表讲话。与李衣差不多同一时期写作的我,没有得到相应的对待。我自己分析原因,大概是李衣混圈子,他和上头的关系比我想象中的还要好。

李衣的名气比我大太多,每天都有同僚请他喝酒。他从不在安排好的自助餐厅吃饭。他走的时候满是歉意地跟我说,这一次我没办法带着你,因为我和他们不是太熟,我不好意思多带一个人。我说,没事,我也有自己的应酬。他看看我说,要不等我回来,咱俩在房间单独喝?我说,真不用,你忙自己的就好,我一会儿也要去见朋友吃饭,要不我带上你?他笑说,那倒不用。

我自己一个人去吃自助餐,小婉老师也是孤零零一个人,我端着碗盘挨着她坐。我没话找话同她谈论我们各自喜欢的作家,我中意的很杂,甚至是伍迪·艾伦出的短篇小说集都要买来看,她只喜欢欧美那一批,福克纳、海明威、马尔克斯、塞林格、卡佛他们那茬子,她觉得我们本土的中短篇小说,除了需要一大片沃土,还需要很长时间的萌芽期,之后才有可能出现参天大树。我说我的看法和她一致。

吃完饭我邀请她到我们的房间。她问我和谁同住,我说和朋友,她问,是李衣吗,很早听过他大名。我说是啊,介绍你们认识好吗?她有些小得意。但李衣回来之前,我把她送走了。

 

隔天我们上课,来讲课的老师谈了一会儿汪曾祺多厉害,又谈起自己正在写的长篇,一个能冲诺奖题材的长篇,然后哭着谈起了自己的母亲,他站起来说,此时此刻我真想为我的母亲高歌一曲。我们静待着,他又不高歌了,觉得没有掌声支撑他。我们热烈地鼓掌,我的巴掌都拍红了,他这才在近乎沸腾的氛围中高歌起来。

我和李衣说,这哥们是个卖唱的。

李衣因为昨晚喝了大酒,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小婉在我身后,离我不远不近,我刚刚好听到她的声音。她说,每次他来讲课都唱歌,我听过好多次了。我回头看她,冲她笑。

之后我和小婉逃了出去,流连于省会的一眼眼名泉和一条条小吃街。我们也谈论着省会和新兴几个城市的房价,我们都是在外租房子住。她有工作,一周休息一天,工资不算高,交了房租剩下的钱也就够自己过日子的。起初我手里有点钱给她买吃的,后面几天连打车的钱都没有了。

小婉比我遇见的任何一个女孩都要直接,她从不掩饰自己。她喜欢仰着脖子笑,当着我的面放响屁,不分时间和场合,哪怕餐桌上。她在街上碰到金发碧眼的老外,她说,能兴奋到内裤湿。她带着我鬼鬼祟祟地跟踪他们一路。有时候还会轻轻触碰他们一小下,一旦碰到又像触电般缩回手,之后飞速逃离。小婉小时候抱着的洋娃娃就是金发碧眼的,她喜欢摆弄它们,只是她没想到有一天它们会长得这样大,还会直立行走。在小婉眼中,要么金发碧眼是奇迹一般的存在,要么就是造物主的笑话。

我们约会的第四天的晚上,我把小婉按到床上,她只说了一句,她完了。墙壁薄,隔音效果不好,我怕她叫得欢被别人听见,使劲捂她的嘴。醉醺醺的李衣回来得早,推门撞个正着。我和小婉一人扯住被子的一角,小婉叫起来,要他把头转过去。

我们没有地方去的时候,就像两个高中生那样泡网吧,饿了也是吃泡面火腿肠。我们用网吧脏兮兮的键盘敲打新小说,在写作时间里,谁也不理谁。小婉写得很慢,遇到字句都是反复考量。而且多数时候是写了删,删了再写,所以一天下来不超过一千字。我们是包八个小时的网费,因为这个时间段最优惠,但是写着写着,一抬头,天就黑了,知道是晚上了。小婉忘了把写好的东西及时保存、导出,接着屏幕一暗,关机了。等续费后重启,内容已经清零。她抱着我哭了一小会儿,又振作起来。她说,这是上帝觉得她写得不好,要她重写。

分别那天,我没钱给小婉买东西了。她却说,你穿来穿去只有这一身衣服,我给你买件新的吧。

她牵住我的手,穿梭在网红街上,来往的都是金发碧眼的老外。

我跟着她上了二楼,到处都是卫衣。她帮我搭配了一身,我直言自己不太喜欢。当我穿好衣服站在镜子前,像是换了个人。别说,偶尔试试另一种风格也不太坏。

小婉说,这个不适合你。她最终选了一件花哨的。

我说,越是花里胡哨的东西,越容易土得掉渣。简单才永不过时。

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说出了大多数女人都会说的那句话,你只和我约会时穿这身衣服。

她从头到脚打量我一阵,她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

我就穿着这身衣服回了酒店。在电梯里碰见李衣和几个同僚,问起这一身艳丽的行头,都赞我时髦。他们围拢着我,让我觉得自己是个洋娃娃,而他们是进化得更高一级的动物。他们约好了到我们房间接着喝酒,他们把买来的熟食铺在压着玻璃板的桌面上,一轮过后玻璃板油花花的,他们嘴巴、衬衣也是油花花的。这时,大腹便便的兄弟喊我过去,大家一起喝一杯。我说自己不会喝酒。他说,咱们喝一个团圆酒,都得喝,这是我们这边的规矩。我说什么狗屁规矩。

因为是你们约定了喝酒,之前不曾叫我,酒都剩杯子里了,才想到规矩。

这时,另一个兄弟谈论起某一年在这里学习,跟几个糙汉子炸金花,因为南北方规矩不同大打出手,最后打掉了人家一口门牙。这个兄弟说完这些,跟我说,他脾气特别火爆,活着的人,还没有敢惹他的。

我此时已经脱了鞋子,把被子扯到自己身上了,他端着酒杯过来,请我给他们留个面子。

我笑着挡掉了他的胳膊,酒也洒了。这时候不知道谁吐了,房间里充满了馥郁的香味。

他们喝到下半夜,一只毛乎乎的手臂拍了拍我,他说,对不住了作家,我们闹得有点晚了,我们走了。他说完后,也有了七七八八的附和的声音:对不住了兄弟,以后来省会,给我们打电话,咱们一起玩玩。

我坐起来说,咱们得一起玩玩,多聚聚。

 

毕业会上,李衣发表完讲话,响起潮水般的掌声。我在底下更大声地说,各位领导,各位同学,李衣对于这次活动有点小小的不满。大家都看我,有几个昨晚来喝酒的还投来了赞许的眼神。我说,李衣平时爱表演个节目,你们没安排上,差评。率先反应过来的几个人便起哄,要李衣现场来一段。

李衣一下子脸面涨红到了脖子根,他忙说自己不行,众人叫嚣,不放过他。有个汉子还站起来叫李衣给他个面子,李衣是扔下话筒,在大家期待的目光中逃走的。毕业会结束,我回房间,李衣盘腿坐着说,你骂领导的事,大家都知道了。领导很生气,说你表里不一。我装傻,我说,我说话一向很注意,而且就算对领导有意见,我也只对你说。他笑笑说,你不信大家都知道了?我说,不可能,知道了也是你说出去的。

他说,这样吧,你去问问别人吧。

我说,哪个别人?

我去找小婉,敲门没人回应我,我又敲,对面房间睡眼惺忪的“大老婆”探出半边身子问我,不睡觉你做什么。我看她一眼,继续敲门。她说,你别敲了,房间没住人。

隔天一早他们陆陆续续走了,有几波人来我们房间告别,我又去找小婉。她穿着睡衣,我们抱了抱。房间都是烟味,她和一个写诗歌的住在一起,写诗歌的还在睡觉,窗台上摆满了的烟灰缸像是插满了花。我问小婉,你知道领导说我什么了吗?她说我哪里知道这个。我说,那就是什么都没说。小婉说,你都来蹭吃蹭喝好几天了,玩得也开心,你管领导说什么呢。

我把小婉送上车。我回房间收拾东西,李衣已经收拾好了在等我。下午我们返回天目山路。

 

回到天目山路之前我下车了,我没和李衣告别,他到了天目山路给我打过一次电话,我没接。我返回家乡,度过了自己三十三岁生日。父亲盘算着买套房子,给我结婚用的,但是筹来筹去两年了,都是差个尾款。我也就不信这一套了。我有时候睡到七点,有时候睡到下午三点,睡眠一直在移动。睡醒了便浪迹于各个消费场所,多数时候只看不买。《叶问》第四部上映的时候我也去捧场了,拿着我父亲给我的钱。我坐在黑咕隆咚的电影院里,浑身凄凉。叶问最知名的弟子是李小龙,李小龙就是三十三岁死的。三十三岁于我,是一条刚刚踏上的荆棘路。于他,已经封妻荫子、生前身后名。

好多人都说我应该结婚,就算不结婚至少也应该寻一个伴侣,没有爱情的熏陶,人就会格外孤独。我那些结了婚的朋友,他们都是这么说的。他们都说小婉是个不错的姑娘。小县城里结婚、生育都早,他们婚后的生活不是电视里呈现出的度日如年那种焦灼状态,他们都说自己很幸福。反观我自己,我幸福吗?我在该结婚的年纪没有结婚,在该有孩子的年纪没有孩子。我失去了这种平平淡淡的幸福,我在很大程度上违反了天伦,所以我的个人感受遭到了放大。听人说抑郁之类的病症都是个人感受放大的产物。对抗这一类的孤独,能解决它们的就是爱情。

是这样吗?我遇见小婉之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要结婚首先得有一个稳定的工作。

然后我决定重新去天目山路寻找李衣。

 

李衣的头发比之前长了很多,艺术家的气息又浓厚了一些。这次我们俩租下了小区的沿街铺子,淘宝上弄来一张大号的简易书桌,一把咖啡壶。我们把遍布卧室的书,搬到了这里。四面墙壁贴了卡通壁纸,随后挂了招牌:小作家工坊。我们的辅导班就算是开了个头。

和我们预感到的一样,没有家长傻到把孩子送来,送给一眼就看穿的酷似地痞的长发老男孩。我们在小区发传达,在校门口发传单,保安挥舞着橡皮棍驱赶我们。就被驱赶了一次,我们再也没发过传单。我们像全职作家那般在租来的铺子写作,别人上班,我们过来写作。

写着写着,李衣有了写剧本的想法。他觉得都是码字,都要耗费时日,而剧本的收入显然更可观。可我不赞同,我觉得写剧本跟写小说是两回事,我怕剧本那种投机的写法破坏小说的语感。李衣觉得对待小说的态度不应该这样,就应该把小说当成小说,而不是别的。我写小说慢,而且好多都是发表不了的。不是字数受限制就是题材问题,我猜更多是不符合小说既有的规律。李衣规劝我也写剧本。

我们一开始上下班是规律的,写剧本后睡眠移动,饭点也移动,上下班成了奢侈。把剧本投给正在海选剧本的第六代导演之后,如我们料想到的没了动静。后来睡醒了就在卧室读书,读累了就继续写一些发表不了的东西。等到了四个月之后续交房租,才想起来,还有个沿街铺子没有好好加以利用。

我们还听从了一个什么都写不出来的南方作家的建议,因为他做辅导班,教孩子写作很成功。他劝我们去潜伏,先摸透天目山路几个辅导班的规律,自己再单干也不迟。李衣觉得再好不过了。我们在一个彩霞漫天的下午面试了几家,有一家对我们有意思,给出的待遇也值得我们考虑。

我离开学生时代就没试过坐班,一遇到开会和长篇大论就起鸡皮疙瘩,像是脑子里有个沙漏,我能看得见一切都在流逝。我待了三天便辞去职务。之后一个人回到天目山路。我无聊,大把的日子不知道怎么打发的时候,放任自流,饮酒无度,最后发展到严重依赖酒精。和人出去吃饭手哆嗦个不停,拆不开一次性筷子让人笑话。期间给小婉打过一次电话。那段时间里,连我印象中的昊哥都是神神秘秘的。我几乎每次找他,都见不到他。

我满身酒气像是瘫痪在沙发上想着,我的真实世界里到底有没有昊哥。坐到了凌晨,一个赤身裸体、长发飘飘的女孩破门而入。我们对视着,我哑然,她匆匆忙忙跑进我们的厕所,上完厕所后就匆匆忙忙离开了。

我就认定了她是昊哥的对象,昊哥给的她钥匙。

我跟李衣说起此事,李衣怎样都不肯相信会有这样一个人。李衣觉得要么是我精神错乱,要么是精神病跑来我们家里了。我觉得可能是邻居,对面三四个女孩合租,又抢着使用厕所。但是,即使这样,不穿衣服闯进来也说不通,况且她哪来的我们家钥匙。

李衣对她感兴趣,要我详细形容一下这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李衣想知道她是不是风尘女子。比如,失足一次多少银两。我和李衣也在天目山路寻找过她。寻来寻去大半个月无果。

直到一个黄昏我噩梦惊醒,浑身是汗地站在客厅喝水,她进来后定住,问我看什么。

我说,你怎么进来的?

她捂着肚子,这次她不是全裸,她穿着高筒靴。

我眼瞅着她进了厕所,我踢开李衣房门,一脸兴奋说那个女孩又出现了。李衣光着膀子光着两条腿出来看。我们都听见了厕所的冲水声。

夕光虚弱,李衣养的异瞳猫懒洋洋地站起来,又趴下去。我们等了会儿,没见人出来。我们站在厕所门口,一道灿烂光线溢出门缝,我屏着呼吸很小心地嗅着门缝里飘散而出的味道。最终我俩小心翼翼开了厕所门,我和李衣傻了眼。

厕所里面没人。此时的昊哥穿着内裤在另一头的厨房烙饼。

他喊我们,然后把肉饼端到长沙发前的茶几上,他说,你俩傻了,不过来吃饭。

昊哥不管身在何处,总是穿一条土色的皱皱巴巴的内裤。回忆起来昊哥的音容笑貌也是这样土色的皱皱巴巴的。在这个时节,只有昊哥的父亲还定期打钱过来,这让昊哥活得像个纯粹的艺术家。

我和李衣面面相觑着坐下吃。

昊哥说猪肉疯飙的价格一度让他牙疼,这几天昊哥烙的肉饼掺的是肉末、淀粉和豆腐渣。烙好的肉饼也像是豆腐渣,松松散散占满了盘底。

松松散散的豆腐渣对面,坐着松松垮垮的昊哥。

我问昊哥,见没见过一个裸女。

昊哥把头摇得像磕了药,他摇了很长时间。我觉得这不是现实中的人在摇头,这是舞台上,人物置身镁光灯下,底下是傻了眼的观众。

 

到了年底,李衣要去市作协签约。走之前李衣把异瞳猫交给我们。昊哥给它放好了洗澡水。昊哥穿着拖鞋和短裤蹲在厕所,异瞳在他怀抱中扯着嗓子喵喵喵叫个不停。它每到晚上,我们睡下后都是这样叫。我建议一棍子打晕它,然后剪掉它的蛋蛋。昊哥却坚持配一只波斯猫。有几次我们去海边喝咖啡,昊哥都想把店里的加菲猫抱走。

我又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喝断片了,清醒的时候正在跟不吃不喝的昊哥商量该谁洗碗,昊哥起来转腰子,之后我后背有些凉,不知道哪面窗户打开了。我突然有了几丝睡意。异瞳惨烈地叫了一声。

昊哥从阳台上跳了下去。

 

这一年的冬天来的迅猛,到处都在结冰。李衣没回来,我一个人好像没有能力过冬。房价还在涨。房东催了几次房租,就不许我关门睡觉。水电也给我断了。我常常喝了酒到金沙滩散步,依旧是赤足,依旧毫无目的性,偶尔回头看看,海水退了潮,到处都是我的惨兮兮的脚印。李衣打来电话说,跟着剧组在哈尔滨采景,近期不回来。

昊哥离开我们之后,空出的房间给了电影学院的陆老师。陆老师看过我写的东西,想重新教我写剧本。他手把手教我融梗和借鉴,我说这不是抄袭吗,他说,这是高效率创作。陆老师依着我,让我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写一部崭新的偶像剧。他后来和我说,投资人看了,不敢投。

我摊开双手表示,那我没办法了。

他说,要不,你试试把它改成我们常见的那种甜甜的玛丽苏剧,套路越多越好,不要反套路。

我答应他试试看。之后我找出了小婉给我买的那身看起来很时髦的衣服。我没穿过几次,但已经成了旧的。几天后我穿着这身衣服,抱着异瞳猫到了小婉打工的城市。小婉和他新男朋友住在一起。白天小婉不去上班,我们沿着一些新兴的商场转圈。我们的省会在改革开放初期便动手建设,现在已经老了。而这个小县城,最近几年才出现商场、商业街、商务大厦,地下铁,地铁里面带扶手的电梯,一切都是新的,让人舒适的。

我问小婉,和她男朋友同居多久了。

她说,一直同居着。

我说,为什么?

她说,也许没有为什么。

我的异瞳猫凭空消失了,我翻箱倒柜找猫时,小婉的男朋友动手打了她。

小婉的男朋友总是嫌弃她,因为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打她。甲之熊掌,乙之砒霜。男朋友有多嫌弃小婉,我就有多爱惜她。可是小婉说,我男朋友嫌弃的不是我,而是你。

我说,我又不和他过日子,他嫌弃我什么?

她说,我父亲那会儿嫌弃你没有房子,让我们分手。可我还是跟着你。

我说,你和我过日子,你嫌弃我什么?

她说,你记得那会儿你问我,在省会那会儿,你问我领导说你什么。领导说了,说你是自私自利的人,他说你这种人不懂人情世故,永远只会为自己活着。你这种人要拥有梦想最可怕,你的梦想不是成就你,是一次次击打你,最终摧毁你的。

我说,我就知道领导骂我了。

我发现我声音是颤抖的,我努力停止颤抖。

小婉帮着我收拾东西,收拾好之后问我,有没有人看中你,给你出一本小说集。

我说,没有。

小婉说,肯定会有的。

我第一次乐观起来,我说,会有的。

我告别了小婉,扛着大包出现在街口,挣到大钱的李衣来接我。我们离开了小婉。路上李衣问我来这里做什么,我说来找小婉。李衣说,你俩都分手一年了,你还来做什么。我说,我们分手了?我笑起来。李衣说,你把酒戒了吧。李衣和我说了几个真相,但我不能确定是不是真相,只能看作是他的主观感受。而我的叙述,当然会尊重我的主观。

李衣问我,现在是什么时候,你晓得嘛?是昨天还是今天还是明天?

我说,现在是今天呀,你傻不傻?

李衣说,今天是哪年哪月哪一日?

我说,一八年年底了。

李衣说我和小婉同居过,就在天目山路,我们交往了不到一年就分手了。我脑子里所谓的裸女,就是小婉,是同居时候的小婉。他说我总是分不清昨天或者今天,今天或者明天,我生命中的时刻一直在重复着,我活在自己的脑子里,一成不变。

我们乘坐的长途汽车上了省道,镇子上的小商场挂满了横幅,二一一九年底清仓大甩卖。我盯着一幕幕横幅,好多事都在翻篇,比如说这一刻是我和李衣分开,我们不能在一起了。昊哥或者陆老师根本是一个人,我们跟着他写剧本,最终他拿着钱跑了。我们没有找到他,所以我们也要分手。

李衣问我,你懂了吗?

责任编辑:讷讷 onewenzhang@wufazhuce.com

本文选载自《香港文学》。

作者


孙鹏飞
孙鹏飞  @不会打飞机
已出版长篇童话《虫虫守护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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