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焖鸡的记忆


文/程惠子

 

人们总是执迷于曾经,执迷于失落,执迷于不可得。


在中国北方城市,但凡有点烟火气的地方,方圆一公里之内必能看到黄焖鸡米饭的招牌。临着街面的门店,小区楼下的摊点,城乡结合部狭窄逼仄的握手楼之间,甚至一些小商场餐饮层的商铺,都会飘出那种浓油赤酱、粗野霸道的香味,仿佛一夜之间,某种不必言明的约定私下达成,黄焖鸡就在城市的夹缝中蛮横疯长起来。

粗瓷的砂锅,掀开盖子后热气扑鼻,青椒土豆和鸡块炖在一起,是黄土地的颜色。有时遇上一些店家还会放上香菇,切成半朵半朵的小块。一锅乱炖,汤浓肉烂,米饭在一旁显得雪白晶莹,浇一勺到碗里,吸饱汤汁的米饭激发出碳水固有的香味,颗粒间带着谷物的韧性。黄焖鸡往往价格低廉,荤素搭配,有汤有饭,二十块钱差不多可以封顶,轻易就能安慰一个市井间疲惫的灵魂。

一种食物概念的建立与它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密切相关。同样的食物,今昔概念上的不统一会造成现实与记忆的落差,落差中失却的部分则会构成一种诱惑:记忆的诱惑——于是人们总是执迷于曾经,执迷于失落,执迷于不可得。诱惑是生在记忆中的癌细胞,从暗处悄然滋生,爆发时将沉湎于记忆的人一把推醒。诊断结果通常是记忆在溃败,知交在零落,通过回忆的化疗,人们消瘦、苍白、脱发,最终看清记忆的诱惑是一种不能治愈的绝症。

如今市面上流行的黄焖鸡与我自小概念中的黄焖鸡千差万别,我的味蕾对黄焖鸡最初的记忆来自外公。小时候每逢过年,外公都会在年夜饭上端出一份黄焖鸡。与一锅炖的黄焖鸡不同,外公做的黄焖鸡只有鸡肉,没有配菜,肉眼可见的扎实。做好了盛在镶蓝边的搪瓷盘子里,黄澄澄地端上来。鸡肉被蒸得酥烂爽滑,入口即化,那种能在上颚盘旋几日的香气令桌上的七盆八盏瞬间失色——是的,我对黄焖鸡的概念一直停留在这个层面,以为黄焖鸡就是颜色黄黄的酥肉,直到后来离开家去外地上大学,时值黄焖鸡米饭遍地开花地流行起来,才发现原来普遍意义上的黄焖鸡是酱油焖出的鸡块。而也正是从那一年开始,外公不再做他的黄焖鸡,至此黄焖鸡的概念在我的记忆中被改写,像是经典小说的荒诞续篇。

外公在世的时候总系一条深蓝色的粗布围裙,站在狭窄的灶台前面,手里的锅铲用隔热胶布缠了几圈。灶台一侧伸出细长的台面,排队一般堆满了过年的各种吃食,风干好的鸡肉,炸得酥脆的萝卜丸子,卤好的牛肉和松花蛋拼成一盘,腐竹早早浸在水里泡发,褶皱一点点地舒展开来,松软地布满整个碗面。外公上身穿着靛蓝色的罩衫,比围裙的颜色要浅一些,领口露出棕色的毛衣领子,针脚细密,是最普通的平针。他被一圈食物围在中央,饱满朴实得像一个传统的春节。初二的年饭总是外公主厨,大人们忙进忙出,我陪外婆坐在客厅看不断重播的央视春晚,在不绝于耳的嘈杂声中拣一块炸好的麻花,满心欢喜地等着开席。

黄焖鸡是压轴的一道菜,端上桌后会先扣在白瓷碗下面,直到所有人碰了杯才把碗掀开,冷掉的鸡肉会有腥味,如此则可保留最多的热气。吃黄焖鸡要用汤匙,筷子夹不起酥烂的鸡肉,吃的时候从碗底连着汤舀一勺,鸡肉浸出本味的汁水,黄亮黄亮的,空口吃也不会咸。外公有黑而浓的眉,其间间杂一两根显眼的白色,有时他浓黑的眉蹙起来,会有几分凶,不过印象中,他似乎从未对我蹙过眉。后来外公生病,黑而浓的眉一点点淡下去,最后淡到连白色也逐渐褪去,只剩灰瘦的几根毛发固守着眉的位置。外公生病后,年夜饭再也没有了黄焖鸡。

之后的年饭多是母亲主厨,初二一早匆匆忙忙地赶到外公家,拎起锅铲匆匆忙忙炒几个菜,西芹百合炒一盘,尖椒肥肠炒一盘,莲藕“嚓嚓”地切成片,白灼之后浇上糖醋汁,又从外面买来熟牛肉和卤好的鸡鸭,很快拼出一桌的饭。外公在客厅坐着,电视里重播着各台的春晚,彼时我刚刚上了大学,过年回到家里,他问我宿舍什么环境,食堂饭菜如何,我和他说生活条件都还算好,食堂里也有黄焖鸡卖,只是跟家里做的不太一样。他没再说话,很缓慢地站起来,在屋里走上一会儿,又很缓慢地坐下,他刚搭好的支架不允许他有任何幅度稍大的动作。外面买回来的鸡代替了黄焖鸡的位置,剁成小块盛在盘里,外公把鸡腿夹给我,一口咬下去干干涩涩,只有鸡皮还有些油水,我胡乱地嚼了两口,吐出一个潦草的骨头。他闷着头,在一旁吃得很认真。

北方的冬天总是干枯而萧瑟,偶有一两场雪点缀几日,也迅疾地败为街边腐烂的泥。不知何时开始我对过年失去了兴趣,慢慢习惯了把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交给另一个城市,过年回家时只是陪外公坐在客厅,沉默着把春晚看了一遍又一遍。家里早就不再炸麻花,遵照医嘱外公不能再吃任何油炸的食物。就在我读书的七年间,他有如经历了一场颓败的冬雪,大雪消退之后,各个部位逐渐暴露出狰狞的面目。心肝脾肾,五颜六色的药把他完全噬空,冬天穿上厚厚的棉裤,大腿才勉强有我的手臂粗。那件靛蓝色罩衫在他身上旧得发白,袖口磨出轻微的毛边,棕色的毛线衣经过这么多年和他的脸统一成一个颜色,还是最普通的平针。

他不能再挥动锅铲,很少走动,甚至到后来连站立和说话也变得困难,只是在我回家时用浑浊的眼睛看着我,在那边咋样?他抛出一个模糊的问题。挺好的,我模糊地回答。有时我也问他,在家身体怎么样?其实我并不知道为什么要问如此有着明显答案的问题,但除了健康,似乎其他问题都是多余。他的目光转移到桌上摆着的药盒子上,比前阵子好点儿,他很简短地回答。面前的每个盒子都开了封,挨个倒出来,足有一把,放进面前一排配药的小方格中,每个方格都被标明了时间:起床后、中饭前、中饭后、睡觉前。他拿药的手缓慢而颤抖,生着我从没见过的老年斑,一种忽然降临的恐惧让我几乎战栗,我胡乱拍了下他的背,那可要好好养着啊。

外公的药盒边摆着一个糖盒,总有几块糖在里面,药实在太多太苦了,苦得受不了的时候,他就含一块糖在嘴里。外公一生不烟不酒,但是好吃,这是母亲给我说的。母亲说她在外地上学的时候,外公去看她,常会在上火车前买一只烧鸡,拿纸包好,一路就这么抱着,到了学校把纸拆开,买了热饼,打了开水,两个人就着冷下来的烧鸡兴高采烈地吃一天。

在我有记忆的时候,他就带着我吃各种路边摊,我坐在那辆永久牌的电瓶车的后面,看他米黄色的夹克里鼓满了风,像一个明亮的气球。他被风充满,庞大的气体在他的背上流动,怎么抱也抱不住。

他把我从幼儿园接出来,我们合吃一屉小笼包,或者买一根山楂糖葫芦,也是各分一半,有时候把车停在某个小摊前,买一大碗和一小碗三鲜馄饨,吃完回家默契地不宣于口。印象最深的是他给我买那时候很流行的口红糖,那是母亲严令禁止的食品,绿色的塑料管,拙劣地做成口红的形状,扭一下,水红色的糖就露出来,在家楼下的小卖部门口,我还没有柜台高。口红糖是典型的糖精味,现在想来自然远不如那些品牌糖果,但这根三无口红糖带给我的快乐远胜于我拥有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口红,我快乐地把糖涂满整个嘴唇,再把嘴唇一点点舔干净,他在一旁耐心等我把糖吃完,然后回家,让风再次鼓满他的衣服,我们装作无事发生。

外公生病之后,那辆车就被闲置在家里,后来考虑到安全问题,又把车卖掉了。他很少出门,只是偶尔在开了窗的屋子里坐一会儿,米黄色的夹克也不知丢在了何处。他变得越来越暗,和黄昏的颜色一起淡下去,在窗边变成一个剪影,最后化作虚无,那个明亮的气球我再也没有抱住过。

外公在他最后的日子里,能握住的越来越少,唯一的指望或许是在极其有限且不断缩水的许可范围内吃些什么。我逐渐习惯了黄焖鸡的缺席,那种油润润的味道再也没出现过。外公坐在桌前等着吃饭,觥筹交错间不断有人说出身体健康之类的祝福,他并不回应,眼睛专心在盘子间扫来扫去,握住筷子的手有些发抖。勉强夹起一块鸡肉后胳膊收不回来,便伸长了脖子去够,像一只老态龙钟的鹅。他的袖口扫到盘里的汤汁,但他丝毫没有察觉。母亲赶紧将盘子推到他跟前,把鸡肉撕去了皮放进他的碗里,他吃了两口随即呛出声来,旁边的人又去拍他的后背。我心里泛起一种难以描摹的辛酸与羞耻,勉强把鸡肉咽了下去,再不忍心多看一眼。

毕业后我来到岭南工作,夏季无比漫长,毛线衫压在柜子的最底层,寒冷似乎永远不会光临。外公在我拿到第一笔工资的时候离开了人世,那时北方已入深秋,他走的时候枯瘦得不堪一握。我走在岭南的街头,夏天还在头顶茂盛地蔓延,一抬头就能闻到糖胶树浓醇的气味,举目望去,看不到一片落叶。

到了岭南就很难见到黄焖鸡米饭的招牌。外公去世后我起了念头想要动手去做,翻查菜谱时才发现外公做的黄焖鸡原来是一种蒸碗。鸡肉要先腌好,用鸡蛋、面粉挂浆均匀,低温油炸锁住汁水,炸好之后再放调味料,上锅隔水去蒸。繁复的工序让我望而却步,想起多年之前外公在那一方小灶台前,围着那条粗布围裙,几分酸甜咸淡,几分耐心从容。

从黄焖鸡在年夜饭上消失开始,我们模模糊糊都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他在交付他的生命之前,先交付了他的围裙和锅铲,面貌和尊严。人总在落差中失望,但我庆幸我还是记得他黑而浓的眉,明亮的夹克衫,饱满的蓝布罩衣。觥筹交错之间,“身体健康”还不是一句安慰他人或者自我安慰的虚言。“记忆的本质是一种异己力量,它像一个残酷的诱惑者,为你提供现实中某种企望不可实现的证明。”外公做的黄焖鸡不可替代,亦不可复刻,我安静把菜谱合上,任它在记忆中失落。

责任编辑:讷讷 onewenzhang@wufazhuce.com

本文选载于《青春》2022年2月刊。

作者


程惠子
程惠子  @谁人莺出云霄路
“为理想扮贞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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